、张掖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投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不断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建筑工程.抗震加固维修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及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 206号 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具体项目清单详见、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09.358号,中的措施项目清单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时.应依据本年度执行的 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应当在工程总造价中单独列项.并专款专用。第五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中应依据中标通知书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额度.预付计划、调整方式 专款专用及违约赔款等内容、非招标项目、应依照本细则或。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列出 合同解除或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书面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费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具体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项目安全条件备案手续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次性存入第三方监管帐户,存入时应在单据摘要栏或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并在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 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存款凭证原件和施工合同备案证明。市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市建筑管理总站专项储存,各县 区、的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同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专户资金不可提取现金、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应根据现行标准规范 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和项目组成 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等监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应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按单位工程专户核算.单列备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等事项,并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分包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方案,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保证每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标准、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报告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结果无法达到要求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并责令其暂停施工整改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第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对建设单位缴存和施工单位申请 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接到施工单位对项目总体安全评价报告后,市,县,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现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依据监理单位对项目三阶段安全评价报告和日常检查记录,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总体安全评价、记入安全监督档案,并依据检查结果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出合理化意见。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费采取分阶段申领拔付的方式管理,一、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后 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经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进行审查并符合要求后,报监督机构拨付,二 当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40、经监理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检查、达到安全标准化合格标准后,报监督机构拨付.未达到的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再申请使用 三。当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10,经监理单位核实监督机构施工安全总体评价结论后,报监督机构拨付,四,整改后仍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而未拔付的剩余资金 全额上缴同级财政.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向市 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使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时应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安全条件备案后第一次申请支付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上缴报告单 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申请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存款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阶段安全条件审查及评价表 二,第二次申请支付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申请表.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阶段安全检查评价表,施工单位第一阶段已支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清单及凭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审查意见.三,第三次申请支付时,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申请表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阶段安全检查评价表,竣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申请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工程施工安全总体评价结论。施工单位第二阶段已支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清单及凭证.第十四条.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时.需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在申请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时 应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递交相应申请阶段的有关材料。二,市。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材料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通知银行拨付,并发送短信告知施工企业,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监管系统,逐步实现费用存储,考核拨付,即时监控等工作的自动化管理.第十六条,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单独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清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中标无效。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责令重新招标,投标人未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或单列但删减的 以及对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费用未一并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评标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作废标处理.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对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要求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 五十五条规定处罚,第十八条、施工单位擅自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罚,第十九条.施工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六十四 六十五条规定处罚。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造成分包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第二十条,监理单位未按有关规定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检查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签认安全文明施工费拨付意见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处罚,第二十一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违规行为除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处罚以外、还应当按照,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建建,2007,242号 等规定记入相应不良行为记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缓存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情况随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暂停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情节严重的 启动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机构也可会同同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第二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一,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专项存款凭证原件即办理安全条件备案的,无正当理由阻挠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的,二、对招投标未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单独列项,单独计取或删减不予纠正的、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