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掖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施工企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加强工程项目部和建造师的管理。现将、张掖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三月一日、张掖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张掖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制定本补充规定.一,在本市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立项目部 方可参加投标及相关建设活动,二。根据建设工程规模.项目部组成人员设置标准、一。单体建筑工程五层以下.造价10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不设立项目部.但在工程投标和施工建设中必须配备相应建造师和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管理人员 二 单体建设工程造价600万元以下.面积5000,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建造师。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各一名,其他组成人员按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不少于3人配备,三,总承包企业一个项目部。在同一居住组团内最多承担两幢多层建筑工程的建设任务、可同时承建公共建筑物附属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四,除上述规定情况外 其他工程均需按照项目部组成人员岗位设置标准配备,三、建设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岗位设置标准,一。建造师不能兼任其他项目部或本项目部内其他岗,二,技术质量负责人必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且只能兼任本项目部除安全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三,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专职安全员C证,且只能兼任本项目部安全员岗位。四,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不能兼任其他项目部或本项目部内其他岗位,五,材料员 机械员,预算员。资料员。取样员可以在本企业兼任二至三个项目部的同一岗位 六、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按满足工程实际需要配备.四。对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核查、主要核查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标准 二,建设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三、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建造师,技术质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四.建设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变更情况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经核查、项目部设立条件不达标,或在本年度内、项目部。建造师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两次以上的,对该项目部予以注销,五 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时参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每两年一次的培 轮。训、未取得相应上岗证书,不予受理项目部设立申请。六 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在承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该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栏。七。总承包企业项目部必须实行建造师带班负责制、建立健全建造师带班制度,切实抓好项目部管理规定的落实.八。建设工程项目部一经设立.在半年内不得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确需变更的,必须符合项目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一个项目部在完成一项工程前人员变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变更不超过三个岗位,项目部人员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申请变更报告 红头文件 二,变更审核表。三、变更汇总表。四,变更后的总汇总表,五、变更内容相关证明资料 职称证.上岗证,学历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六 项目部资格证原件,2份,七、变更后人员照片,八,交回变更前人员胸牌 九。发生违规行为予以注销的项目部或企业申请注销其项目部、收缴项目部资格证和从业人员胸牌,并在建设系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十。总承包企业所承揽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核准设立新的项目部 一。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二 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即交付使用、三.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未妥善处理的,十一、外地入张办理备案的企业 严格按照 张掖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规定,和本补充规定设立项目部。十二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的日常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有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主的项目部管理机构、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项目部管理检查制度 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所承揽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并形成检查记录,十三。市县、区 建筑工程监督机构加强对项目部的现场监督检查、在日常巡查.抽查.明查暗访和专项检查中,发现项目部管理人员未按标准配备。制度不健全 资料不完整.人员不到岗、人证不符。不挂牌上岗,不设置项目部基本信息公示栏。不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未参加每两一次的培 轮、训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一,对总承包企业.项目部,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暂停总承包企业和项目部建造师的投标资格,三、暂扣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部、个人资格证书。四。分别记个人 项目部.总承包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并在建设信息网上公示。五。项目部管理人员半年内不得在新设立的项目部内任职。六、总承包企业半年或一年内不得设立新的项目部 七 注销项目部资格。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