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主要日照分析资料12 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电子地形图,包括客体建筑,0.0 及住宅建筑首层平面,0 0,层高。檐口高度.如需进行窗户分析.需标注开窗位置及宽度。12、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12。3、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12,4、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的资料,12,5.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 也可向市规划管理部门收集,12。6.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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