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云浮市建设局.2003年4月9日发布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体现工程评标活动公平 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提高评标质量 保障招,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本市各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等管理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工程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才库。其主要作用是.为招标人提供熟悉招标项目有关专业技术。经济业务的评标专家、第二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市建设局的委托.负责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评标专家档案,对推荐评标专家的资格进行初审.组织入库评委专家进行培训、交流、2.监督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或因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的评标专家,负责监督进行二次抽取或补充抽取 3,负责对评标专家评标定标工作进行管理并提供良好的服务.4。负责入库专家的动态管理。对入库专家评标定标业绩进行登记,收集专家的评标定标情况 填写,评标专家考核表.记入专家个人档案.对评标明显不公正或无理废标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的、报请上级取消其专家资格、5、负责对入库专家评标定标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报市建设局核准。6、每半年向市建设局汇报专家库的运行情况 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第三条,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产生.市交易中心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建设项目评标专业设置的需要 拟出评标专家名单、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后,由本人填写 专家申请登记 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 报交易中心初审.报市建设局审批确认.由市建设局统一颁发聘书、聘任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第四条,评标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省及本市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标准、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2、自觉遵守招标评标纪律 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并保守秘密 3 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4 能够认真、公平。公正、诚实、廉洁。自觉地履行职责.服从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5.身体健康 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特殊的除外 能胜任招投标评审工作,受聘后能按时参加评标工作。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进入专家库,1 现职公务员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2.未按交易中心的要求如实填报有关资料。第六条、评标专家的权利 1,参加开标会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允许保留自己的看法.2、有权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阅读招,投标文件.对文件中有关的疑问问题、经建设单位和驻场监管部门的同意.可以向招,投标单位进行质疑.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内容及评标细则 不受任何干预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标打分或者投票,提出评标意见,决定或者推荐中标单位、中标方案。5、按规定取得评审劳务费,第七条。评标专家的义务、1,专家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在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招标人组织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管理,按规定参加评标定标活动,2,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文件。发表意见、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遵守评标纪律,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保密,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私人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对评标过程中各种不公正行为向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评委的产生、组织招标活动时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技术.经济评委、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开标前60分钟、通过摇珠方式从评委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中随机抽取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重新抽选.1,选定的评委专家与该项目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2、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出席的、3,同一个单位的评标专家在同一项目中超过两名以上的、4 若评委专家库不能提供相关专业专家,经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专家,评委专家选定后,由交易中心负责以书面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本人.第九条,专家评标工作纪律 1,在接到评标通知后不得无故拒绝、不得询问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情况、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应在评标前30分钟告知通知单位、2,凡接到通知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评标。不得委托他人代替。3.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不得与投标单位人员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其他利益,4.在接到通知时。如发现本人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5,评标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暗示性的见解 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6,在评标过程中。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违纪情况,应及时向有关监督和监察部门举报、7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投标文件带离评标会场评审.不得向外界透漏评标内容。评标结束后不得复印或带走与评标内容有关的资料 8.出具的评审意见应客观 真实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 应提出书面意见和理由,否则视为同意、9、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中途离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 应征得招标人,监督人的许可。第十条。评标专家及所在单位有责任支持和配合评标工作 评标专家应保持与云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络 当接到评标通知时应积极参加、若在近期因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应提前通知市交易中心。否则.经连续三次通知不能参加评标、或者三次通知联系不上者 视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的资格。并收回聘书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交易中心应及时将情况反映有关部门.并记录入专家个人档案。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应重视评标工作 参加评标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者,停止三个月评标资格.如遇到特殊情况不参加本次评标工作。必须在开标前30分钟之内向通知单位请假批准、否则影响评标进程者 停止其半年的评标资格。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对评标实行记名制。评标专家应在评分表或评审表上签署姓名,专家对自己的评审及打分承担个人责任、评分表或评审表应归入评标资料档案予以保存,并作为对评标专家评标工作考核的依据.第十三条,专家评标实行有偿服务制度,其费用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量大小情况支付.第十四条,外单位需借用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时。须经市建设局领导和交易中心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方负担.评标工作完成后、借用单位必须反馈,评标专家考核表、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 投标人或者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 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第十六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标资格 予以解聘.1 无故缺席续三次不能参加评审工作的.2.找人替代评标的、3.由于个人原因应回避而未回避的,4,工作单位变动。联络方式改变后.超过三个月未知会市交易中心的 5.评标不公正。违法违纪的、6、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第十七条 评标专家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专家或者与评标的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 没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评委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评标专家积极参加评标工作、忠于职守,表现突出的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第十九条、评委库资料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需调阅有关资料时,须经交易中心领导批准 方可调阅。第二十条。招标人和监管机构的有关人员.对随机抽取,或更换。评标专家的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严格保密。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