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办发,2004.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一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真正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根据省交通厅,黑龙江省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和省公路局。黑龙江省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实施,市交通局为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主管部门 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政策制定,委托设计、设计审核.程序管理,办法制定、工程管理 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县、市,区政府为各县,市,区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设主体,县,市,区交通局为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二、建设标准.按照交通部提出的要求、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合理掌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优化建设方案、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 按照省交通厅的实施意见。确定我市参照使用的主要建设标准如下 一,路基。宽度按6 5.8,5米范围选用,村内段路基宽度结合村镇建设确定 二.路面,原则上采用砂石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两种结构形式 砂石路面、宽度采用6米.路面材料可选用碎石土,混合砂砾等适宜材料 按照一路多测的方法。每条路线可以选用多种路面材料,做到就近取材,对低洼翻浆路段 路面要适当加厚,对良好路段.路面可以适当减薄,翻浆路段要进行彻底处理.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采用4、5米.基层类型可以是水泥稳定砂砾.水泥稳定碎石土 天然碎石毛,天然混合砾石等。三 工程管理。通村公路建设管理本着简化管理程序。减少管理费用.加强检查监督,保证工程质量为原则,一、组织管理 由各县 市,区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通村公路工程管理、按程序报各种报表。组织工程实施,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审批、二,施工设计图 施工图设计由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交通局配合.以设计踏查的方法对每条路线进行长度丈量、不良路段调查,料场采集,桥涵确定等必要的工作,编制成一套具有投资依据、施工可操作的简易施工图设计预算、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组成专家组进行会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主要有平面略图,主要工程数量表,桥涵一览表,路基路面结构设计图.实用工料机和其他费用表组成.三、施工队伍,各县,市、区通村公路建设要充分考虑施工质量和工期保证.各县,市。区交通局为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组织通村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进行业务指导,并抽调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标,对总投资超过600万元的工程项目 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投资在6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要发挥公路部门现有的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优势 发挥公路部门专业化养护队伍作用。优先选用公路部门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四,监理与质量监督。监理工作由各县。市,区交通局抽调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进行,市通县.市、乡公路建设指挥部下设的监督部负责质量监督、五 资金管理,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系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并按国家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各县,市 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要与通村公路改造工程资金打捆使用。地方优惠政策中的各种减免费用、投工投劳等形式都属于地方配套资金范畴,六 交竣工验收,由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主持对全市通村公路进行交,竣,工验收。四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 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通村公路建设工作.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与相关村委会协商,争取当地村委会对通村公路建设给予支持。并签定协议书,要对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建设进度 工程质量 资金补助等提出明确要求和说明、形成社会合力。对不支持和支持力度不大的村、其通村公路建设计划可以串项到其它村去修建、二,制定优惠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更加宽松和优惠的政策支持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直接费以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均不能发生,三、广泛宣传动员、要做好村民的宣传工作,在沿线村镇中要张贴宣传告示等方式,宣传国家对修筑农村公路的意义和对农民的关怀.国家以补贴资金形式修建农村公路,是,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号召农民投工投劳参加农村公路建设.将致富的路子修到家门口,四,抓好示范工程.通村公路建设要树立示范工程,坚持抓先进 促后进,以点带面。全面开展。五。落实安全责任 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理念 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建设单位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