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监督与奖惩第十条、门前三包监督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义务和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一次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连续两次不达标的、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不达标的,是卫生单位 户。或文明单位,户.的由爱卫办 文明办取消其荣誉称号.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其管辖职权对违法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实施行政处罚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二,乱倾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三、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 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四 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处20元罚款.五,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六。践踏花卉,草坪。树竹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 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七、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晾晒衣物 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 搭桌设座。棋牌娱乐.拉场卖艺,看相算命 游动叫卖.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 并处50元罚款。八.损坏城市雕塑,护栏,凳椅。路灯。果皮箱.邮筒,公用电话,灯箱广告,亮化灯具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管。缆.线及其他公用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故意损毁或偷盗者、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并赔偿损失。九、机动车在人行道,步行街 广场、游园.绿化带.公共草坪上行驶或违规停放的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或停放的处50元罚款、十 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 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十一,户外设置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 洗衣台、阶梯、炉灶 水池等构筑物的,一律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 依法强制拆除,第十二条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其他市民,当场抓获制造城市.牛皮癣 广告当事人的。奖励100.300元 当场抓获偷盗或故意损毁城市公用设施当事人的、奖励500元,第十三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监督单位。责任单位 责任人和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由达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违法违规当事人妨碍执行公务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单位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