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监督与奖惩第十条,门前三包监督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义务和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一次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正、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通报批评、连续三次不达标的.是卫生单位。户、或文明单位 户。的由爱卫办.文明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按其管辖职权对违法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并根据情节实施行政处罚。一 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 烟头等废弃物的。处1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二,乱倾倒垃圾,油污,粪便及敞排污水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三、在公共设施,树木和建筑物体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各类,牛皮癣。广告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清除、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四,门厅,地面、墙面污染物,悬挂物不及时清除的 处20元罚款.五.违规收集、储存,运输。投放或焚烧垃圾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六。践踏花卉、草坪.树竹和攀沿行道树,花坛、树池的,处10元罚款。损毁花草树竹的照价赔偿,并处赔偿金两倍的罚款。七 擅自张挂布幅广告标语或设置气标.气柱,气拱门。越门伸杆搭蓬、放置广告牌匾 晾晒衣物,摆、骑门摊、占道摆摊设点。堆物作业,搭桌设座、棋牌娱乐,拉场卖艺 看相算命 游动叫卖 饲养禽畜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50元罚款,八、损坏城市雕塑,护栏、凳椅 路灯。果皮箱。邮筒。公用电话.灯箱广告、亮化灯具或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管。缆。线及其他公用设施者。责令照价赔偿,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毁或偷盗者.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九,机动车在人行道、步行街 广场,游园 绿化带 公共草坪上行驶或违规停放的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或停放的处50元罚款,十,超标排放商业噪声、餐饮业敞排油烟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十一。户外设置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摊点或擅自搭建棚.房。亭等建筑物及修建花台.洗衣台。阶梯.炉灶,水池等构筑物的 一律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第十二条、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其他市民。当场抓获制造城市,牛皮癣,广告当事人的,奖励100。300元,当场抓获偷盗或故意损毁城市公用设施当事人的。奖励500元、第十三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监督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城管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由达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违法违规当事人妨碍执行公务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单位工作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