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 13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 发改委.财政局 绍兴市建管局 义乌市建设局 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一。调整范围.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 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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