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文件.建建发 2006,29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2002版 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73号,等有关规定,由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已通过审定。现予发布 自2007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85修订版 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94版。同时停止使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新颁定额的解释和日常管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馈,在执行.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新计价依据中有关建筑 市政工程遇到的问题 由省建设厅商请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同意后作出解释,有关交通.电力,水利等专业工程遇到的问题由省交通.电力,水利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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