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 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为充分发挥标准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安全。推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工作原则上按照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开展,见附件1。二,为加强组织工作领导 决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三单位共10人组成,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修订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审定修订成果,领导小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苗根任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剑平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吴华海和省财政厅副厅长魏跃华任副组长。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三.领导小组下设.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解决编制工作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并对各项工作成果进行初审,专家组组长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张实现担任。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3。四。修订工作经费包括编审费,会务费、调研费,印刷费。资料设备购置费.典型工程测算费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适当补助,五。修订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地建设 发改 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各有关参编单位和个人大力支持、力争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修订工作.六.修订计价依据的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地,各部门对修订工作有何要求或建议,请及时向省造价管理总站反映,联系电话.0571,88064127。附件 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2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专家组名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