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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08.13。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城市规划区域内从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活动.是指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 地下工程,房屋附属设施等拆除施工活动。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第四条、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一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复印件,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复印件 三、建筑拆除施工合同,四。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与过往车辆行人安全的说明。五、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编制拆除工程概算时候。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不得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第六条,承担建筑拆除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级条件,依法取得施工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拆除工程,第七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拆除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担任,对拆除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拆除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拆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第九条。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结构进行详细调查。制定拆除施工方案 并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导施工,拆除施工的班组要切实执行班前活动制度、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工人上岗前 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拆除技术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严禁从事拆除施工、第十条,拆除施工单位对因拆除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 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固体废物。噪声 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第十一条.拆除施工单位应该根据拆除方法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置遮挡围栏进行封闭施工 围栏应做到清洁整齐,坚实牢固。在进出口处要做好危险警示标志.禁止外人入内 拆除市区主干道两侧及毗邻居民区的房屋.施工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措施。必要时.还应搭设防护隔离棚,第十二条,人工拆除应遵守以下施工措施.一,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二.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 逐层拆除分段进行 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三,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 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四,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不得先行拆除 建筑的承重梁 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五,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六。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七。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 方可进行拆除施工,第十三条。机械拆除应遵守以下施工措施、一 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二,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三、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四,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五,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 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 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六 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七.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 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八、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第十四条,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爆破作业管理的规定、第十五条。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拆除施工,第十六条,建筑拆除施工单位应依法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巡查 并设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电话及确定受理责任人,第十八条,拒绝,阻碍拆迁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二十条。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 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予案排除险情 组织抢救 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有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第二十二条,抢险救灾。军事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单座住宅拆除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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