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建筑消防设施治理工作方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建筑消防设施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 区 人民政府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肇庆市建筑消防设施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近年来、在全市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中,发现一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其他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存在消防设施欠,缺、损。瘫等问题。成为重大火灾隐患 建筑消防安全没有保障.为改善我市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加强防范火灾的技术措施.减少火灾及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省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以预防及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完善建筑消防设施,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完好使用。提高建筑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领导机构,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技术性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建筑消防设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黄振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莫优年,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正一担任,成员由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赵智、市公安消防局,任办公室主任,三,专项治理工作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一。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建筑消防设施,指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 泡沫。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 消防电梯.灭火器等设施。二,专项治理工作重点.1,民用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2,易燃易爆场所、包括油,气库,站,和化工生产储存场所,3。高层建筑,4.公众聚集场所.包括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游乐,艺。机厅。桑拿浴室,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商场,市场 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等公共场所及文体活动场所,三、工作目标,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应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要设置消防设施并达到规范要求 已安装建筑消防设施的要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早期发现火灾,及时扑灭火灾 减少火灾损失.1 新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消防监督审核。施工和消防验收、对建筑消防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允许投入使用、2,在用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 要责成产权单位或管理人员整改、不能落实整改的、要改变使用性质或停业。3,建筑消防设施应达到以下要求,1。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墙分隔符合规范要求、防火墙上不开设门窗洞口或设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防火墙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规范要求,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关闭后能两侧手动开启、常开防火门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功能.防火卷帘在卷帘两侧设启闭装置,有自动 手动和机械控制功能.3.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数量和宽度符合规范要求.商住楼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独立设置,4。在适当部位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其数量.质量和照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符合规范要求,5 在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中设置消防电梯 数量和设置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6 消防水源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室内消防管网为环状.消火栓数量及位置,出口压力符合规范要求,7。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配置灭火器材。不配置卤代烷灭火器 8.火灾探测器对建筑物的保护及选型符合规范要求,供电布线和火灾探测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检查为合格,对自动喷水等自动灭火系统 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及防排烟设施等的控制和显示功能符合规范要求 9.自动喷水灭水系统能覆盖保护区域、供电正常、消防水池。水箱储存设计符合要求的水量。消防泵 稳压泵启动正常.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能正常联动启动,10、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储瓶间符合规范要求,系统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及联动设备要符合规范要求.11,泡沫灭火系统的消防泵 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等设备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能符合规范要求,系统运行正常、12,自然排烟时 开窗面积符合规范要求 机械防烟系统的送风量和余压值满足规范要求。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和防火阀设置符合规范要求,4,建筑产权或使用单位应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检查测试制度,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测试 并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持证上岗、四 职责分工.一,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的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由于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促整改。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消防法律 法规明确的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协助抓好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卫生 教育.旅游。体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设施的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三。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必须全面检查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状况 认真整改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完整,运行正常,五,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措施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4月24日,30日。市政府召开一次各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协调机制和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建筑消防设施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各地要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和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内容向社会公告.并宣传到每个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第二阶段 单位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按照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对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查漏补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善。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单位落实自查自改工作.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8月20日.公安消防部门要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严重欠缺、不能有效预防火灾.阻止火灾蔓延及达到应有灭火要求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的职能部门。要对本地方 本行业建筑消防设施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市政府将于10月1日前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一,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把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当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相应的力量抓好落实、二、严格依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各地职能部门要协助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状况进行一次普查。进一步登记造册。并注明建筑消防设施在哪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如何等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措施责令单位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要求 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坚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三.狠抓重点、兼顾一般,坚决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 促进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 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设施按标准设置并完好能用,四,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的要求。向群众广为宣传 相关部门要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提高相关人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五 做好情况报告,专项治理期间,有关的职能部门每月30日前向市建筑消防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由该办公室综合报市政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