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调整执行规定的通知晋建标函 2016.38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需要 在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满足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计价需要 对2011、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 计价依据,进行调整。并对、计价依据.的执行做相应规定.请遵照执行,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调整和执行的说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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