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廉租住房工程建设的通知赣市府发 2006,19号各县 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满足广大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5 26号,和,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及市政府 赣州市2006年、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5。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廉租住房建设及解决好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廉租住房的建设问题、并尽快付诸实施,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至今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和启动廉租住房建设的县.市.最迟在今年8月底前必须建立和启动,二,各县。市、要按照县城总人口的15,左右的比例测算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口、确定,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总体目标,优先保证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并安排好年度建设和土地供应计划.争取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各铁路沿线及总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至少要建成100套以上廉租住房.其他县、市 要建成50套以上。今年7月底以前。所有县.市,要办好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征地手续和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年底前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开工建设,小户型二手房房源比较充足的县.市、也可考虑收购部分二手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适当的时候,市政府将组织一次检查 三.各县.市。要按照廉租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城镇人口人均住房面积60.的标准进行户型设计,一般为一室一厅。二室一厅.三室一厅的户型,平均每套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使用面积45。50平方米,每户有厨卫。阳台,物业管理设施齐全配套。外形美观。经济实用。工程质量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把关,做到、户型虽小功能全。面积不大质量高 四,各县,市。要落实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渠道,将廉租住房的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可以从每年的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建设资金.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单独设帐、封闭运行、土地实行行政划拨 也可以划出一块土地 一部分做廉租住房、一部分做商品房,用商品房所得赢利来解决廉租房的建设资金,五、各县 市 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把好分配关.可以参照.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县、市 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六。廉租住房建设涉及面广、时间长.是一个系统工程,各县,市,及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我市廉租住房建设顺利实施。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