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管理 提高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改善城市环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向天水市规划局报审的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第三条,天水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报审,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天水市规划局 以下简称市规划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审查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严格遵守项目所处地域详细规划和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第六条。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编制及规划报审内容要求、1,设计说明书。1,设计的依据.包括计划批准文件或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等.2,建设场地及其周围环境,交通条件 建设用地等有关情况,3.总平面方案设计的设计构思及特点。4、总平面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指标、2.设计图纸内容。1、区域位置图 表示各建筑物与场地边界及场地周边各建筑物之间的平面尺寸。2.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在1。500或1 1000实测地形图上绘制,标明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用地性质 用地总面积,建设场地面积。规划道路面积,建筑总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商业面积.办公面积 公共设施。市政配套设施面积等,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3.竖向规划设计。标明场地标高及设计管网走向以及与城市管网的连接、4,道路交通组织设计 5。景观,绿化系统设计及建筑的亮化设计.6,日照采光分析图,满足大寒日2个小时的日照标准,7,历史文物保护及古树名木保护图,8,其它规划设计图,第七条 建设工程单体建筑方案编制及规划报审内容要求,1、已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审定的总平面规划图或核发的 建设项目许可通知书。及该项目红线控制图、原件,3.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对报建项目的审查意见,4.报建的单体建筑方案不少于2个 沿街建筑 公共建筑及群体建筑须附2个以上彩色效果图。所报方案包括如下内容 设计方案说明书 包括技术经济指标,绘制在地形图上的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各层平面图 标明细部平面尺寸 立面图.包括正,背。侧立面并标明颜色及饰材,主要剖面图.效果图、沿街建筑一层层高不小于4,5米,大开间 采用落地大玻璃窗 玻璃门,一层采用不锈钢透空卷帘门进行安全防护、第八条,对于以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两家以上具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建筑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一,对于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大型或重要公共设施,风景区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方案.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组团式建筑.二 市级重点项目 重点地段标志性建筑.公众关注且影响面广。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工程项目 第九条.重点建设项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专题汇报 建设单位参与评审。市规划局规划设计评审小组终评选择最佳方案 并予以审批,第十条。对于工业生产性项目规划审批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一经批准 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如确需修改完善.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不予调整。第十二条.对未按照本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及要求编制的设计方案.审批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天水市规划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