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城乡规划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推进区域性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的引导作用和调控职能,提高城乡建设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城市个性特色和突出名城特点,扎实高效的开展城乡规划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根据、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法律规定 结合天水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1,强化节约用地总目标。大力推进紧凑型的城市发展模式,2 强化历史文化名城意识.着力塑造城市个性化特色。3,强化依法行政理念 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4,强化综合调控职能,全面落实公共设施的规划配套 5 强化精品观念 努力提升建筑品质 营造城乡生态,节能。便利的宜居环境、6 强化职业道德素养.不断优化服务环境 提高工作效率,二,规划制定。1 规划研究、编制年度计划报市,县。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后、采用招投标方式或经局务会议研究确定编制单位。2,规划编制成果须经规划局组织内部讨论审查.网上公示征求市民意见、组织规划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后.再按审批权限报批、3、规划成果审批通过后 各级规划局须按照法定程序在六个月内完成规划成果备案工作,4,规划研究成果由规划局自行组织评审,5,规划研究,编制成果经评审,审批通过后 由负责科室一月内完成归档,办公室负责在天水规划展览馆公示,信息科负责及时在规划局网站公布,三 规划许可、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须编制建设项目拟选址论证报告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土的项目除外.报告书由负责科室协同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共同完成 参与编制报告书的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规划资质条件,1,2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城市 镇规划区内。二是建设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三是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1 3申请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必须填写。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表,1,4核发选址意见书以已批复的建设项目拟选址评估报告书和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为基本条件。工业,市政项目还需有关部门批复的环评报告,1、5区域重大建设项目、麦积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市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五县涉及风景名胜区 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及文保单位的建设项目,须由本县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规划局核发选址意见书.1,6,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经规划局业务例会讨论通过后核发,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1只有在城市 镇规划区内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才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2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一。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1。申请报告。2,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涉及征用农用地项目的须提供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征拨文件、4,涉及保障性住房的项目须提供市发改。房管部门审批意见.5 涉及改制企业的项目须提供当地政府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意见。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1,申请报告,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3规划条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负责科室提出。经业务例会讨论通过,局各领导汇签后。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重点项目的规划条件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会确定,2.4规划条件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建筑风格,体量.色彩,底层层高,外立面材质.亮化等设计要求、单体建筑色彩原则上不能多于三种颜色。2、5规划条件中的市政设施配套要求由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室负责核定,2,6,规划条件中必须明确社区市场,社区办公服务、学校,医院 幼儿园 托老所、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标准和要求,2。7、规划条件附图中必须标明地块内地下管线,市政设施接入口及竖向标高,没有地下管线等设施资料的地块,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规划局负责验收 2 8.实行规划条件交底制,负责科室要做好每个项目的规划条件交底记录、未按规划条件设计的总平面、建筑方案负责科室不予受理,2.9、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以竞争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得变更规划条件已确定的容积率。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进行调整,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报告,2,土地使用证.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非新征用地项目.4.市发改委立项批复 非新征用地项目.5.市房管局批复.保障性住房项目,6,当地人民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意见.涉及改制企业的项目.7、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电子文件。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划拨土地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9.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新征土地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3,2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须经规划局业务例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核发建筑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占地面积30亩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需经规划局组织规划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大型公共建筑 市政项目,主要路段,重要节点的建筑方案须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初次申报的总平面 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不能少于两套、3。3建筑设计方案中须在立面图中标注外墙材料及颜色 不允许用广告版面替代外墙装修材料、3,4批准的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在规划展览馆与市规划局网站同步公示后。核发建筑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 3,5.已经规划审批的总平面用地范围内 原则上今后不再受理和审批新增建设项目,四、规划监察 1 实行规划许可承诺制,核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监察科负责与建设单位法人签订.规划许可承诺书。2.实行规划监察责任制 监察科在签订规划许可承诺书的同时确定项目检察责任人,3 规划监察重点检查建筑平面定位.主体封顶,外立面装修等主要环节。项目监察责任人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处理,4、对违反规划许可的违法行为依据、天水市建设项目违反规划许可行为查处规定,处理、5,建设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行为未经处理的、规划局不再受理新的建设项目、五,规划专项验收,1,对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项目 由规划局建设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2 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拆迁未完成的项目不予进行规划验收。3,不符合规划条件确定的设计要求的项目.不予进行规划验收,4、规模较大、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项目可以分批验收,但最后一个项目验收前 建设单位必须全面完成规划条件与总平面所确定的建设内容,用地面积小于5亩或总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分期验收,确需分期验收的,由局务会研究决定,5。规划验收前、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允许设置广告牌以及其他临建设施 6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建筑面积存在误差的,依据,关于处理城市规划区房屋实测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差异等有关问题的意见,处理,附件,各层次规划的主体功能和性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