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设计4 1、一般规定4。1.1、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应根据区域风能资源分布,满足地区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风电规划以及配套输电规划进行。海上风力发电场还应根据航运现状,拟建的交通航运设施 海洋功能区划。用海面积等相协调。并应满足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机场净空,军事设施,军事用海区域,矿产资源,文物保护,风景区保护等方面的要求,4。1,2,新建的风力发电场选址应避免影响周边已有风力发电场的正常运行 4,1.3。风力发电场设计应满足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总体规划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讲求效益,有序发展,充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4、1.4。总体设计应包括场址选择与风力发电场总体布置,总体布置应包含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布置,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电线路路径设计.风力发电场内道路设计、4 1.5,风力发电场总体设计中 风力发电场变电站布置.集电线路布置、风力发电场内道路布置 应与风力发电机组布置相协调 4,1。6 风力发电场坐标系统应与工程所在地的土地、规划、水利,海洋等部门采用的坐标系统一致、工程所在地使用地方高程系统的。应与国家高程点联测,并应计算出两个高程系统之间的换算关系,4、1,7,应根据风力发电场自然环境,风况特征,建设条件和需要建设的配套工程及系统稳定的要求、选择合理的风力发电机组 4。1,8.风力发电场选址应避让和保护矿藏及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区域,军事设施 民爆危险品建、构,筑物,文物遗迹等,并应避免与军事,航空和通信设施的相互干扰,4.1,9 风力发电场场址应根据电网结构,受端电力负荷,场区交通运输条件和风力发电机组安装施工条件优化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