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队伍。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以及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等6部委发布的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茂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为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提供技术和经济评标服务的专业人才库,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评标工作.并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第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依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入选专家库,一.具有工程建设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并具有较高的政策,法规水平。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三。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够客观 公平地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五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项中,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十年.并具有中级职称.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要求的专业水平.第四条。申请评标专家资格的,适用下列程序、一。申报人填写.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送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登记后,集中报市建设局审查.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科技成果及发表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市交易中心在登记时应要求申报人提供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确保申报人资料的真实性 二。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人,由市建设局组织统一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建设局颁发 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录入专家库、第五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开标会,二,参加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并按分工履行职责 三.以评标办法为依据、独立进行评标,提出评标意见 四.对评标过程的各种不公正行为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举报.五,对专家库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六条,评标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在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组织下。参加评标工作、三、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遵守评标纪律 对评标全过程进行保密.第七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及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第八条,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考核、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无效,其评标专家资格以予取消,第九条.评标专家年检的主要内容。一、评标工作年度表现情况。二,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年度考核情况、三。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情况 第十条 评标专家年检工作程序,一。评标专家填写,茂名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年检申报表 并提供相关资料、二.由市交易中心审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评标专家年检申报材料,结合日常评标情况记录、提出年检初审意见、三。由市建设局复审,签署年检意见,并将年检合格者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今后,国家和省对专家库及评标专家有新规定的,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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