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第三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 试行,序号、行业 豁免管理目录.备注。1水利,农田灌溉排水工程.不包括库容10000立方米以上的塘坝建设。2灌区的节水改造工程.3农林牧渔,水果种植,不包括农产品基地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4林木育种和育苗。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5绿化、造林和更新、不包括经济林基地项目.6林产品采集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7林下种植项目,8农业机械服务,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10电力,水电机组更新改造工程 不改变机组选址,取水和排水位置以及装机容量等要素指标,11城市基础设施 雨污管网、排涝泵站。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工程、12老住宅小区加装电梯.13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14城市交通设施 道路,桥梁 隧道的抢险或紧急处理。15公路.公路抢险或紧急处理 16农村危桥改建、17社会事业与服务业,政府性为民 便民服务中心。不新增土建的 18中医门诊部。不设煎药、19住宅小区配套绿地.20住宅小区绿化、21住宅小区停车泊位改造,22学校校区绿化。23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24安装安全系统监控设施、25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不涉及土建的,26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修理,不涉及土建的 27不含灶头的寿司、披萨,28核与辐射,基站铁塔建设、不包括发射装置,29其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只是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名称.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的。不包括原有企业 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重新设立新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