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各县市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的市场准入管理、包括注册地在本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体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造价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备案管理分为年度备案和单项工程备案两类.企业年度备案。指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和外地在宜设立分公司的咨询企业办理的备案手续、单项合同备案、指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市承接1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的备案手续。企业年度备案由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统一印制的,宜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单项备案使用,外来造价咨企业单项备案登记表、在备案表上注明单项工程名称.年度备案在每年3,4月集中办理 单项备案随时受理,备案资料要求 一。年度备案,1,宜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4.企业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 原件 5,企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职称证、资格证、注册证,查原件存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人事代理证明,6,经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加盖印章的企业参保人员名册。二。单项工程备案,1 外来造价咨询企业单项合同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4。法定代表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咨询项目合同原件。6 咨询项目执业人员的资格证和注册证原件,7。经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加盖印章的企业参保人员名册 第五条,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对备案企业进行市场行为评价。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价和具体工作由造价专业委员会负责。报市建筑业协会审定。第六条。市场行为评价标准及应用、一.合格.在评价年度内模范遵守建设行业法律法规 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受到业主好评 二.基本合格.1,在评价年度内一次被通报批评的,2、在评价年度内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三。不合格,1.在评价年度内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7条、第21条 第25条 第27条规定之一的.2 出具虚假咨询报告被查实的.3 未按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的 4,连续两年评价为基本合格的、四,等次应用,1。凡评价等次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年度、三优、优秀单位 优秀造价师、优秀造价员,的评选资格、2。凡评价等次为不合格的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消在宜备案资格 3,本地企业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取消资质.第七条、协会将每年的评价等次向社会公布.第八条。备案证,遗失须在主导媒体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到协会补办、第九条。本办法由市造价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