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烟台市海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DB3706/T 67-2020
  • 烟台市短程海上客运服务规范 DB3706/T 66-2020
  •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08年
  • 德州市供热条例 2023年
  • 济南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DB3701/T 12-2020
  • 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18修订版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2部分:森林碳汇监测方法 DB37/T 4203.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5部分:养老保险信息 DB37/T 4221.5-2020
  • 山东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DB37/T 4213-2020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第二章,用水计划与定额管理第七条,市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水资源状况。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以及节约用水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定额管理与分类定价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定额应当作为确定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的基础.第九条,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按户计量收费 城市住宅小区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逐步规范给水系统、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用水户。以下简称非生活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第十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以及省规定的用水定额,制订本市用水定额,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全市年度用水计划、对全市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第十二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年度用水计划。用水定额和非生活用水户的用水需要、核定,下达其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并按季度考核.公共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供水.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共供水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第十三条,新增非生活用水户和新建用水项目在投入使用前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用水定额和生产经营用水情况合理确定用水基数,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第十四条,非生活用水户接到年度用水计划指标20日内,应当根据用水情况将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分配到月份,逾期不分配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其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平均分配到月进行季度考核。第十五条,用水计划指标下达后。非生活用水户不得擅自增加用水量.确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下达 非生活用水户申请增加用水计划指标.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申请、二、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三 能够证明其确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其他资料。第十六条、因建筑施工等需要临时用水的。应当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报临时用水计划指标申请,经核定后下达、第十七条,非生活用水户用水量超过用水计划指标的 实行累进加价制度.累进加价水资源费具体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在省有关部门规定出台之前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一 超过用水计划指标10、以下,含10.的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一倍加收,二 超过用水计划指标10 以上30。以下 含3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二倍加收,三.超过用水计划指标30,以上的部分 按照水资源费的三倍加收,超计划加价收取的水资源费。应当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研究 开发 推广和节约用水设施建设。管理以及奖励,第十八条、非生活用水户变更名称的 应当在名称变更后15日内书面报告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非生活用水户停止用水的。应当提前书面报告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九条,水资源紧缺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启动供水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保障生活 工农业生产和其他用水的先后顺序对用水户采取限制性用水措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