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电。气7 0 1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执行。并应符合表7,0,1的规定、表7.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表7.0,2。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7,0.1条的要求,7 0。3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配电系统设计.应便于电源从主电网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系统 7.0.4、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应设置应急电源系统.应急电源可根据建筑的规模,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7,0 5、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的设置,应远离患者接触的环境。并应易于操作维修、设置在公共场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6 精神专科医院封闭区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应设置在便于医护人员监管的区域,并应方便操作维修 7 0.7,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电气装置应安全坚固。不宜拆卸,7、0,8,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插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 0,9.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照明装置应为封闭式、高度不应低于2 40m,且应采取嵌入或吸顶式安装,7 0,10。精神专科医院病房宜设置一般照明和夜间照明 每个病房宜至少有1只照明灯具电源接自应急电源系统。封闭区病房的照明宜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11 设置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的封闭区、风机盘管控制器宜设置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12 护理单元走道应有一般照明,并应采取在夜间降低照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