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 气7 0 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执行。并应符合表7.0 1的规定、表7。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表7 0,2,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7,0,1条的要求.7 0。3、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配电系统设计、应便于电源从主电网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系统,7,0,4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应设置应急电源系统、应急电源可根据建筑的规模,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 7。0。5,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的设置,应远离患者接触的环境 并应易于操作维修 设置在公共场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0。6、精神专科医院封闭区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应设置在便于医护人员监管的区域 并应方便操作维修。7 0。7.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电气装置应安全坚固,不宜拆卸,7。0,8,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插座 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9,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照明装置应为封闭式.高度不应低于2。40m。且应采取嵌入或吸顶式安装 7、0 10,精神专科医院病房宜设置一般照明和夜间照明 每个病房宜至少有1只照明灯具电源接自应急电源系统、封闭区病房的照明宜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11.设置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的封闭区,风机盘管控制器宜设置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12 护理单元走道应有一般照明、并应采取在夜间降低照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