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气7 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执行、并应符合表7.0,1的规定,表7 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表7.0,2,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7。0、1条的要求、7,0 3,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配电系统设计 应便于电源从主电网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系统、7.0,4.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应设置应急电源系统,应急电源可根据建筑的规模。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 7、0,5,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的设置、应远离患者接触的环境。并应易于操作维修。设置在公共场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6.精神专科医院封闭区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应设置在便于医护人员监管的区域,并应方便操作维修,7、0 7.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电气装置应安全坚固,不宜拆卸,7.0 8.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插座 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9 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照明装置应为封闭式 高度不应低于2.40m,且应采取嵌入或吸顶式安装,7。0.10,精神专科医院病房宜设置一般照明和夜间照明 每个病房宜至少有1只照明灯具电源接自应急电源系统 封闭区病房的照明宜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 11.设置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的封闭区.风机盘管控制器宜设置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7,0,12。护理单元走道应有一般照明、并应采取在夜间降低照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