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电、气7。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执行,并应符合表7 0,1的规定 表7 0。1,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分类及恢复供电时间表7、0.2、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供配电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7、0 1条的要求,7,0。3、精神专科医院建筑的医疗场所配电系统设计,应便于电源从主电网自动切换到应急电源系统、7,0.4,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应设置应急电源系统 应急电源可根据建筑的规模.采用集中式或分散式。7,0。5 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各类配电箱 控制箱等电气装置的设置,应远离患者接触的环境。并应易于操作维修,设置在公共场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6、精神专科医院封闭区的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等电气装置,应设置在便于医护人员监管的区域。并应方便操作维修、7。0。7,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电气装置应安全坚固、不宜拆卸.7。0。8.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插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7.0,9,患者可接触到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筑内的照明装置应为封闭式,高度不应低于2。40m、且应采取嵌入或吸顶式安装 7、0、10、精神专科医院病房宜设置一般照明和夜间照明 每个病房宜至少有1只照明灯具电源接自应急电源系统。封闭区病房的照明宜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 7,0,11。设置风机盘管式集中空调的封闭区,风机盘管控制器宜设置在病房外护士方便操作的控制位置 7.0.12,护理单元走道应有一般照明.并应采取在夜间降低照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