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高新委 2014,45号各党委、党组、工委 各部 委,室,局 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城管委会 生态城管委会.各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群众团体、各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绿色.低碳 循环理念.开展绿色建筑行动 加快推进绿色生态高新区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转变住房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 2013 1号 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3,10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本行动方案。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中共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理念,紧紧抓住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规划引领、政策激励,行政监管,技术支撑,的作用。推动区域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强化宣传,加强管理 全面促进全区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促进城乡建设、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建筑。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二,主要目标 1.建筑项目,到2017年末 新开工绿色建筑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其中,竣工绿色建筑不低于150万平方米。并对有条件的既有民用建筑完成建筑节能改造,到.十三五、期末。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全区城镇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2,绿色生态发展。到2017年末。全区已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对绿色生态专项规划成果的融合 到,十三五,期末 完成基于绿色生态理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全区城镇建设工作以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为指导、严格落实相关规划要求。3。监管保障机制 2015年完成区内绿色建筑行政监管流程的建立。到2017年末,建立较完善的绿色建筑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市场运行体系。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省内先进的工作推进机制.三、重点任务、一,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制定绿色建筑发展中长期规划,将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地下空间利用 可再生能源利用 非传统水源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工作内容和指标纳入规划,并建立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推动新建绿色建筑健康发展,1,推进城镇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自2014年起、全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投资项目 大型公共建筑及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建造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积极创建。江苏省绿色建筑示范区,和国家级 绿色生态城区。2。推进绿色生态村庄建设。以生态村庄保护,美丽镇村建设为基础 探索适合高新区农村特点的绿色农房及其技术体系 加强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争创 江苏省综合规划示范镇。到2017年,区内建成绿色农房省级示范项目.三,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食堂,宿舍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以及十二层以下住宅 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投资的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既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支持新建大型建筑工程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展国家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 到2017年末,累计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新建或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做到连续稳定上传能耗数据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财政支持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扩展能耗监测系统数据采集的范围.严格实施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制度,提倡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场所采用高效,节能,绿色照明方式、五,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充分利用老旧小区出新和环境综合整治,全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等有利时机 应同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对既有居住建筑实施集中连片。规模化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要率先垂范,具备条件的 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六。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依托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的市场优势,结合高新区的资源优势.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的研发。试验。集成、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能力,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化,以产业基地为载体,推广技术含量高。规模效益好的绿色建材,并培育绿色建筑相关的工程机械。电子装备等产业,建立与绿色建筑产业相配套的产业服务体系。培育绿色建筑咨询,规划、设计、建设。评估.测评等服务产业。由管委会牵头 打造包含绿色建筑全产业的产业联盟、作为全区绿色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七,深入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加大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力度.将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贯彻到全区规划建设管理各个领域。开展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2015年完成节约型城乡建设指标体系的研究构建工作,到2017年末。建立有效的节约型城乡建设推进机制 形成比较完善的示范成果推广体系.节约型城乡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四.保障措施,一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苏州高新区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城市 区 领导小组 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设局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作用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二、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政策机制 研究出台高新区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地方财政重点向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项目倾斜,实行税收优惠,对绿色建筑产业的入驻给予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的绿色建筑容积率奖励,城市配套费减免等激励政策.三,强化过程监管,严格绿色建筑项目审核,规划审查、土地出让。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 形成各部门监管的联动和闭合、将绿色建筑发展的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责任评价考核体系,把贯彻落实本行动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四,强化工作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宣传作用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积极引导,支持规划,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以及绿色建筑咨询等单位参加绿色建筑专题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管理人才 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 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2014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