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颁布单位、广州市政府,颁布日期 1992年8月26号、为了合理划分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使生产。生活 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统筹兼顾.适当安排 以利于控制噪声污染,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区划,一 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五类,一 居民、文教区。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二。一类混合区.指居民与一般商业或少量低噪声工厂的混合区.三,二类混合区和商业中心区,指工业 商业,少量交通与居民混合区、或者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四、工业集中区 指城市或区域规划中明确确定的工业区、五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指昼间平均车流量每小时一百辆以上的道路两侧,二、各类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各类功能区昼,间居民,文教区5 0 一类混合区5。5二类混合区和商业中心区6,0工业集中区6、5交通干线道路两侧7、0三.广州市适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的昼间时间为北京时间六时到二十二时,夜间时间为北京时间二十二时至翌日六时,四,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地带范围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区划范围包括市属八个区中的建成区和主要规划发展区,即,荔湾区 越秀区.东山区的全部 海珠区。天河区。芳村区的大部分.白云区,黄埔区的部分区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余区域.其声环境功能区。由各区 县,番禺市以下同,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具体划定 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备案 在功能区未划定之前.适用二类混合区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区划范围如下.一 居民。文教区的地带范围.1,华侨新村友爱路接团结路至爱国路的区域范围.2 美华北路接合群一马路,合群西路、沿东山湖公园北边界至美华东路及东面广州军区司令部大院的区域范围,3.中山大学区域,4,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区域。5,广深铁路以北,东莞庄路接岑村路至广汕公路为西边界,沿广汕公路接华南路至北环高速公路为北面边界.向南沿五山街行政区东边界至广深铁路的区域范围,6,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高级住宅区,普辉村和东.西基保留的自然村。二、一类混合区的地带范围、1 荔湾湖公园。流花湖公园,越秀公园、2,应元路以南、解放北路接东风中路,连新路以东.公园路以北.吉祥路以西及省政府大院的区域范围,3,小北路.法政路,越秀北路所围的区域范围,4 广州大道中以西、北以环市东路接先烈南路 执信南路、东风东路为界。西沿陵园西路,中山三路、东川路接东华南路,大沙头路。东湖路至江边,南以珠江为界的区域范围.5、广州动物园,黄花岗公园,6,二沙岛地区.7、江南中街行政区域范围,8,前进路 万松园以南,南泰路以北。西以江南大道为界、东沿晓港中马路。昌岗路东端接新港西路至前进路的区域范围.9.东晓路以东,广州大道东侧黄埔涌接赤岗涌,艺苑路以西 新港西路,新港中路以北至珠江边为界、不包括中山大学、新中国造船厂在内.的区域范围,10,登峰街行政区域范围、11,广州大道北以东 禺东西路接广深铁路以南 东沿东圃镇边界经中山大道接东郊公园东部边界至黄埔大道。南以黄埔大道为边界 除华南师大,师大附中,暨南大学外、的区域范围。12。东、北路.南基尾接花地大道以西至芳村区西边界,石围塘街边界,芳村大道以南至东,南路 葵蓬涌的区域范围。13.黄埔区红山街广州石化总厂生活区及文冲船厂生活区范围,14、黄埔区长洲岛黄埔军校旧址及东征烈士纪念公园等文化旅游风景区范围,1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围小区的管理区。住宅区范围、16,白云山风景区范围.三.工业集中区的地带范围,1、北以新民八街接小桃源、梅园西路为界,东以工业大道为界 南至广番汽车渡口。西濒珠江的区域范围,本区中的南边住宅区,广纸北二路以南至人民造纸厂西北部边界的纸厂生活区 南石头.南箕村,石岗等居民住宅区适用 二类混合区.标准,2,西以工业大道为界,北至昌岗中路,东沿礼岗路、江燕路,燕子岗路、泰沙路至工业大道南为界的区域范围、本区中的庄头及其以北至昌岗中路住宅区、珠江医院、泉塘.市四十五中学及沙溪新村适用,二类混合区、的标准,3、华南路以东、车陂路接黄埔大道德胜围以西、北沿黄埔大道接东郊公园东部边界,中山大道为界、南濒珠江的区域范围,本区中的员村生活区 东郊公园东侧包括珠江造纸厂宿舍区在内的东郊住宅区适用 二类混合区,标准,4,广深铁路以北 沿广州氮肥厂专用铁路线至广氮路口所围的区域,5 以广州钢铁厂北部厂界为北界 向南包括广州钢铁厂.广州制漆厂,广州造船厂在内的区域范围,6、北以下芳村北缘为界、西至芳村大道.南至白鹤洞广中公路,东濒珠江的区域范围.7 广州钢铁厂南部厂界向南 向东至珠江边 西到广中公路的东沙经济开发区 以及广中公路西侧的海南加工区、本区域中的商住区,管理区适用 二类混合区。标准,8,黄埔区的大田山 吉山、庙头,南岗工业区,9,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县交界处的云埔工业区、1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桥头 东基.西基。北围 港前工业小区,秀丽开发小区及转口贸易区等、四 二类混合区和商业中心区的地带范围,除。居民文教区,一类混合区。工业集中区 和、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以外区域。均为二类混合区暨商业中心区 在二类混合区中。以下区域适用一类混合区标准、1,广东省博物馆和中山图书馆区域。2.广州图书馆和广州农讲所区域,在二类混合区中。以下区域适用工业集中区标准 1 东风西路接环市西路以北,西沿增。河至田心村涌边为界.东沿西湾路,站西路接京广铁路,北至田心村涌边的区域、不包括西场大街以西的住宅区。增,住宅小区,华业里及附近的广州师范学校,广州幼儿师范学校等区域 2.广州发电厂,广州木材综合厂 南岸煤场所在范围,3 广州铁路南站所在范围。4.黄花岗公园 科学院宿舍以北、广深铁路以南,永福村以西的太和岗小区,五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的地带范围,1。交通干线道路包括市属八个区范围内目前车流量每小时一百辆以上的三百一十九条道路。见附件1.2,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范围.指.交通干线道路 自车道与人行道交界处为起点。向道路两侧纵深距离二十五米以内的区域。当纵深距离二十五米以内有建筑物时,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范围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范围.背向道路一侧适用相邻区域.或过渡地带。标准.3。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与相邻区域之间的过渡地带的范围及适用标准.当交通干线与居民文教区相邻时,纵深距离二十五米至三十五米范围适用二类混合区标准 三十五米至四十五米范围适用一类混合区标准。当交通干线与一类混合区相邻时、纵深距离二十五米至三十五米范围适用二类混合区标准。当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二十五米内有建筑物时。其过渡地带以第一排建筑物背向道路一侧为起点,按纵深距离十米至二十米范围 二十米至三十米范围。按照上述原则划分过渡区域。4。穿越市区的铁路,含干线,专用线。铁路场站、车辆段等,其路轨两侧纵深五十米以内区域套划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以纵深距离五十米、或五十米内建筑物背向铁路一侧。为起点,比照.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套划过渡区域,5.长途汽车站。市内公共汽车,电车总站。大型停车场及码头区套划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并比照,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划分过渡地带、6。由于道路建设或车流量变化、交通干线道路的增加或减少。由市环境保护办公室组织测定后 确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五.本区划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解释、六。本区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九八七年一月二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颁布的,广州市执行国家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规划。试行。穗环委字。198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