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产业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试行.为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建设力度.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一、财政方面的优惠政策,第一条 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从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 营业税 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 至1亿元,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扶持,第二条。投资商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项目、从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扶持比例按第一条减半执行,第三条.投资基础设施 不含房地产。公益事业等项目 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自项目纳税年度起,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扶持,后三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第四条、投资高科技型项目,可给予不超两年的试办期、试办期结束后 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后三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扶持,第五条,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本着 谁受益。谁扶持、的原则,上述扶持政策由项目受益的同级财政部门兑现 二。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六条 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预计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财政部门从项目实缴的土地出让金中 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4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6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 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扶持。第七条 投资商业,旅游业 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项目,扶持比例按第六条减半执行,第八条、投资基础设施。不含房地产、公益事业等项目,扶持比例按第六条执行、但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由市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第九条、投资高科技型项目,由财政部门从项目实际上缴的土地出让金中 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 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6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 含5000万元,至1亿元 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7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实行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扶持,第十条,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 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第十一条 投资落户沉陷区的项目 土地出让金扶持比例按市国土资源局沉陷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项目,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全部收回给予扶持的土地出让金.第十三条,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项目,必须在签约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达产,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产。全部收回给予扶持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必须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第十四条,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实缴的土地使用税,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 三,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最低标准收取.属于地方征收部分。经相关部门批准,区别不同情况,3年内可免收,减收或几年内分期缴清、四、其它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十六条 由各职能单位按照相关优惠政策执行。第十七条。境内区域合作项目.入驻鹤南工业新城、东宝鹤萝产业带和市级工业园区项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财政和土地方面的扶持比例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上一档执行 五、附则。第十八条,本政策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项目,已建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第十九条,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第二十条。本政策如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政策由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