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产业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试行、为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建设力度 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一.财政方面的优惠政策,第一条,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 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从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 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 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 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100 给予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项目新增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 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的原则,给予扶持。第二条 投资商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 金融业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项目,从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扶持比例按第一条减半执行,第三条.投资基础设施 不含房地产、公益事业等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自项目纳税年度起 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100 给予扶持,后三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扶持,第四条、投资高科技型项目.可给予不超两年的试办期,试办期结束后,前二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扶持 后三年按项目新增实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30,给予扶持、第五条.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 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本着,谁受益.谁扶持,的原则 上述扶持政策由项目受益的同级财政部门兑现,二.土地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 预计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财政部门从项目实缴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 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4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 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 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60。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扶持.第七条、投资商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 金融业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项目。扶持比例按第六条减半执行,第八条、投资基础设施、不含房地产 公益事业等项目、扶持比例按第六条执行 但投资不以盈利为目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用地,由市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第九条 投资高科技型项目 由财政部门从项目实际上缴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项目发展资金,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含500万元.至2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2000万元。至5000万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60,给予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70、给予扶持 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 含1亿元,对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的原则,给予扶持,第十条,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的原则、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第十一条,投资落户沉陷区的项目,土地出让金扶持比例按市国土资源局沉陷区的相关政策执行。第十二条 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项目。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全部收回给予扶持的土地出让金 第十三条。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项目,必须在签约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达产。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达产,全部收回给予扶持的土地出让金。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必须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第十四条.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的生产加工型项目,自纳税之日起连续12个月累计上缴税金80万元以上的项目。项目实缴的土地使用税.扣除国家规定应提取专项资金后.按缴入地方财政的50、给予扶持.三 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十五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最低标准收取.属于地方征收部分,经相关部门批准.区别不同情况,3年内可免收。减收或几年内分期缴清、四、其它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十六条、由各职能单位按照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境内区域合作项目、入驻鹤南工业新城、东宝鹤萝产业带和市级工业园区项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财政和土地方面的扶持比例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上一档执行。五 附则,第十八条.本政策适用于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项目 已建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第十九条。本政策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的相关政策同时废止.第二十条,本政策如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的政策执行、第二十一条,本政策由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