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1,为加强对我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在参考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7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1,2、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1。2、1 适用的工程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包括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1。2。2。适用的专业范围 本规定针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编制,主要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其它相关专业 如建筑电气.结构.给水排水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不在本规定中作具体要求。1,2、3、适用的设计文件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各阶段编制的设计文件,均应在本规定的范围内 而陈设品,如雕塑。活动家具.绿植。织物等、和特殊工艺,如厨房工艺.园艺,专业照明、水景,玻璃幕墙 音响和视觉设计等、的设计的内容和图纸文件深度不在本规定的范围内,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必须根据 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制图标准。绘制,并经过严格校审、做到准确 清晰和完整,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工作除应执行本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5,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殊性,本规定未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初步设计作具体规定。如实际工作中需要做初步设计、可根据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达到能据以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的原则进行设计、1.6,本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具有通用性,在具体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1、7 在施工图设计中如套用有关图集的图例.应注明套用图集的名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