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for.hazardous.chemicalsGB 18218.20182018,11。19.发布2019,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 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 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 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 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 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 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 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 李运才,赵文芳 王家见。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218。2000,GB。18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