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Identification。of。major,hazard。installations,for,hazardous chemicalsGB,18218,20182018 11.19 发布2019,03 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 2009年版的3 1。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 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 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 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 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2000、GB.18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