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Identification of.major hazard.installations、for,hazardous,chemicalsGB,18218.20182018.11.19、发布2019,03.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修改了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 1 3.4、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 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 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 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8218 2000,GB。18218。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