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开标,评标,中标,签约第三十一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一般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内进行,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先送达后开标的程序、邀请各投标人在招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举行开标仪式 当众检查。启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及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并确认开标结果。标底在最后当众公布,如招标情况特殊。不宜公布标底者,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开标的.应事先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并提前通知各投标人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一般由招标人 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其余专家应从各行业专家库中随机选聘、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建立,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核备案、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不适当时,招投标管理机构应要求招标人纠正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三条,评标办法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议表决等方式。国际施工招标应当使用合理最低投标价方法 评标办法应当结合招标内容、综合考虑技术.价格。业绩。服务等因素、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标的服务费用报价不应作为评标的最主要因素 对投标报价竞争合理性的评定,可以采用复合价为基准 设定投标报价最佳区间,第三十四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符合性审查 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合格,但不得通过设置报价的有效区间来判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与法律 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不符的。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应按开标次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或进一步考察,予以澄清落实,但除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外、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询标中均不得变更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投入本项目设计 施工或监理的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应到场参加询标。并对所询问题作出明确的答复。由此整理成书面的答复纪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第三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分别按以下内容和依据对合格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人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对比和评价,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一 项目建设总承包招标.项目建设总承包单位.主要是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对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服务的能力 业绩及信誉、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实力,组织管理大纲的科学严谨性和系统性.工期的合理性和计划控制的可靠性,项目总承包价格费用的竞争性。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设计方案的生产工艺,技术及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建筑及其内在装饰设计方案的个体造型、风格和总体布局的特色及艺术水平。项目的实用。安全 环保功能.项目投资额及投资效益、工程设计图纸的质量水准、勘察 设计单位以及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的资质能力,业务水平,业绩和信誉。勘察、设计的周期长短和计划的保证程度,收费的竞争性 三,建设监理招标.建设监理或项目管理及其安排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能力 业绩和信誉.监理.管理。大纲的科学严谨性和系统性,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配置和监理手段,方法,计划是否科学严谨。合理可行.监理 管理,费的竞争性,四 工程材料设备招标,材料设备的价格竞争性,技术性能和质量水平、供货进度及售后服务状况,生产或供应单位的技术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五。工程施工招标、报价的竞争性和合理性、质量、工期的满足程度和保证体系的可靠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其技术方案的严密性和可行性、投标人及其安排的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业绩。信誉及诚意,施工所需劳动力.机具和资金的保证程度 施工临时用地的数量,投标文件的质量、第三十六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对显失公正的不正常评标.中标,招投标管理机构应组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对评标进行调查复议,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按本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办理、第三十八条,招标人应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据此办理后续建设程序的有关事项。第三十九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凡监察机关参加监督的项目同时签订廉洁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第四十条.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交约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的,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标人另选中标人或擅自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借故拒签合同的。以招标违约处理,向中标人退回双倍的投标保证金 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