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 本条是标准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本标准编制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抗震鉴定是以现有科技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前提,相信将来抗震设防水平会有所提高,1.0,2,本条是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国工业企业绝大部分既有电气设备的种类,对少部分未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抗震鉴定 可参照本标准相类似的电气设备抗震鉴定规定执行,1、0。3,在地震中、电气行业被国际工程抗震界称之为生命线工程.其抗震重要性高于其他行业、一般情况下,抗震鉴定标准的设防目标要略低于设计标准,所以。本标准的抗震设防目标、略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但比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略低。1、0,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国内外历次破坏性地震中。电气设备的被破坏现象比比皆是。轻则短时停电,重则因主要设备破坏严重长时间停电。给震后救灾和恢复建设增大难度.我国是多地震国家之一。在建国后的60多年时间里.发生过无数次破坏性地震、这些地震大部分发生在低烈度区或不需抗震设防的地区。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本条强制性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及以上,即、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工业企业未进行抗震设防的既有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鉴定。1,0,5,一般情况下。各企业的抗震设防烈度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规定的该地区的地震动参数和与之对应的抗震设防基本烈度 对做过地震安评的企业 则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重要工程需要提高设防等级时 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