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1、本条是标准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本标准编制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地震工作以 预防为主,的方针。抗震鉴定是以现有科技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前提,相信将来抗震设防水平会有所提高、1,0 2 本条是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基本涵盖了我国工业企业绝大部分既有电气设备的种类,对少部分未在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抗震鉴定。可参照本标准相类似的电气设备抗震鉴定规定执行、1,0。3.在地震中。电气行业被国际工程抗震界称之为生命线工程 其抗震重要性高于其他行业。一般情况下,抗震鉴定标准的设防目标要略低于设计标准,所以,本标准的抗震设防目标 略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但比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略低,1.0 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国内外历次破坏性地震中.电气设备的被破坏现象比比皆是.轻则短时停电、重则因主要设备破坏严重长时间停电、给震后救灾和恢复建设增大难度,我国是多地震国家之一,在建国后的60多年时间里。发生过无数次破坏性地震,这些地震大部分发生在低烈度区或不需抗震设防的地区,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 财产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本条强制性规定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及以上.即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地区的工业企业未进行抗震设防的既有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抗震鉴定、1,0。5、一般情况下.各企业的抗震设防烈度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规定的该地区的地震动参数和与之对应的抗震设防基本烈度.对做过地震安评的企业、则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重要工程需要提高设防等级时,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