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一,专项整顿安排部署,2012年4月底至5月5日。制定.保定市监理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对监理企业的资质监管提出更加明确严格的要求.对深入规范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强化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化。建立监理监管信息系统做出明确安排部署 对所有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全员宣贯培训.二、对监理人员复查和初审 2012年5月5至5月1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冀建质。2012。242号文件要求组织对2011年考核与考试合格人员条件的复审和2012年的初审.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故意隐瞒经核查或经举报查实有弄虚作假的的考核与考试合格人员,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回其证书、2012年的初审意见和2011年复审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连同申报材料及原件于2012年5月15日前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企业自查和整改。2012年5月15日,7月底.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落实监理整顿工作、督导建设单位开展市场行为自查和自我整改.指导监理企业落实完善资质条件.整改市场行为.各监理企业要在7月30日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资质条件落实及市场行为自查整改报告。监理企业在监工程一览表,附件1,各县.市 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本辖区监理市场整顿工作情况和 各县.市.工程项目监理检查汇总表,附件2。四。对全市监理企业监督检查、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监理企业及外地进市监理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在9月3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治理整顿工作情况的报告,五.迎接省厅监督检查评价.2012年10月初,12月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专家组,厅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参加、对监理企业分批次逐家进行资质评估。对其市场行为和监理项目进行检查,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全市各监理企业要做好迎检准备 六,总结评价,2013年1季度。对2012年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价.提出监理工作持续改进提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监理工作的体制机制,七。监理信息监管系统开通运行 2012年底前,系统将全省监理企业。监理工程 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纳入信息监管系统实行实时监管、市、县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