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验,收9、1 一般规定9.1,1、当压型金属板质量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详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2。设计单位对压型金属板工程详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确认文件。3,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构配件出厂合格证,4.进口材料。构配件应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 中文标志和中文说明书,5.压型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6,构件加工制作记录。7.现场安装施工记录 8。屋面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变形缝、排烟窗。天窗等节点部位的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检验批验收记录。11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9 1,2。当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 宜检查下列内容,1。底板的铺装、2,固定支架安装,3。泛水板的安装节点。4.检修口及排烟窗的安装节点 5、防雷节点的安装、6、变形缝、9,1 3.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 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2。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9、1,4、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偏差最大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2倍、3,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应完整,9、1.5。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1、6.当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 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9。1、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不得验收。9。1 8 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填写,9.1 9。压型金属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进行、9。1,10,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设计 材料 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以不大于1000m2的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压型金属板的结构 工艺特点及压型金属板工程规模确定。9,1,11 材料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宜与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