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验,收9,1 一般规定9.1。1、当压型金属板质量验收时、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 2、设计单位对压型金属板工程详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确认文件,3,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构配件出厂合格证。4.进口材料,构配件应提供报关单、商检证明 中文标志和中文说明书、5。压型金属板性能检测报告,6,构件加工制作记录,7、现场安装施工记录。8 屋面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变形缝,排烟窗 天窗等节点部位的雨后或淋水试验记录.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0。检验批验收记录,11、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9,1.2,当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时,宜检查下列内容,1、底板的铺装.2,固定支架安装、3、泛水板的安装节点、4 检修口及排烟窗的安装节点,5,防雷节点的安装。6。变形缝,9。1、3。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2。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9.1,4,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 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偏差最大值不得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 2倍,3,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资料应完整、9.1、5。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9,1 6,当压型金属板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9、1,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不得验收、9、1、8,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填写,9、1,9.压型金属板检验批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或技术 负责人进行,9,1、10,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以不大于1000m2的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2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单位工程中不连续的压型金属板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压型金属板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压型金属板工程规模确定。9,1、11.材料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宜与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