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4,2,1,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负荷计算内容完整,深度及内容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 2节的要求,2、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的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10条的要求,并且应注意户间传热的影响。3.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 2.11条的要求。进行冷负荷分析、确定系统综合最大值.4、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专业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一致 4。2 2,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负荷计算内容完整、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2.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3,计算空调系统热负荷时,冷风渗透热负荷与新风热负荷不应同时计入,4,空调热负荷计算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并扣除室内设备等形成的稳定散热量,5 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所服务空调区热负荷的累计值确定 空调风管局部布置在室外环境的情况下。可不计入各项附加热负荷。4,2,3 检测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计量系统设计应明确计量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各种管道上按要求设置温度计,压力表的仪表选型及安装位置 3,用户必须分户设置计量装置。设计应明确用户末端的计量,温控及调节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安装位置、4,控制系统设计应有控制系统原理图。5.用于结算的冷 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或者能量计 计量设备选型应符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10、3条的要求 4.2 4。供热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供热系统应严格控制直接电热锅炉和电热水器的应用,2,设备表技术参数栏应明确制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空调器.机组,的能效比和性能系数、4、2。5,制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 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COP 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较高的机型。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 5,4条的要求、3 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5条的要求,4、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且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6条的要求,5,房间空调器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能效要求、6,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2012第8.3。1条的要求.设计说明应明确温度修正系数与融霜修正系数的选用情况及理由。7、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第7、3、12条的要求,4.2.6,水系统输送能效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空调冷 热水水力计算书,确定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是否有必要分别设置,2。设计应根据相关参数.按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2条正确计算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 2010第4,2 7条正确计算 4,2。7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11 1节的要求 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厚度可以经设计计算确定、也可以直接选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附录K的值,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 2010第4,3,26条确定,a,采用计算值时,应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b。采用GB,50736.2012附录K和DBJ.43.003。2010附录C的值时、应注意所选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参数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