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4.2,1 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负荷计算内容完整,深度及内容应满足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7.2节的要求 2、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的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7、2、10条的要求,并且应注意户间传热的影响。3,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 11条的要求.进行冷负荷分析,确定系统综合最大值。4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专业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一致,4、2 2。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负荷计算内容完整。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2。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 2节的要求,3 计算空调系统热负荷时。冷风渗透热负荷与新风热负荷不应同时计入,4、空调热负荷计算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并扣除室内设备等形成的稳定散热量 5,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所服务空调区热负荷的累计值确定 空调风管局部布置在室外环境的情况下 可不计入各项附加热负荷,4、2、3.检测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计量系统设计应明确计量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2、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各种管道上按要求设置温度计.压力表的仪表选型及安装位置、3。用户必须分户设置计量装置。设计应明确用户末端的计量 温控及调节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安装位置,4.控制系统设计应有控制系统原理图。5,用于结算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或者能量计、计量设备选型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10.3条的要求。4、2 4.供热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供热系统应严格控制直接电热锅炉和电热水器的应用,2。设备表技术参数栏应明确制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空调器.机组.的能效比和性能系数,4、2、5,制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 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 1,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 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较高的机型。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 43、003 2010第4。5,4条的要求,3,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 2010第4.5,5条的要求。4.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且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6条的要求,5.房间空调器应满足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 2010的能效要求、6 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8、3、1条的要求.设计说明应明确温度修正系数与融霜修正系数的选用情况及理由.7.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3,12条的要求.4,2。6、水系统输送能效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空调冷,热水水力计算书 确定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是否有必要分别设置 2。设计应根据相关参数,按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2条正确计算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2.7条正确计算,4.2.7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第11、1节的要求,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厚度可以经设计计算确定、也可以直接选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附录K的值、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 003 2010第4 3,26条确定 a、采用计算值时 应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b 采用GB,50736,2012附录K和DBJ。43。003、2010附录C的值时、应注意所选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参数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