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4,2,1.冷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负荷计算内容完整,深度及内容应满足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7,2节的要求 2、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的确定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7,2 10条的要求.并且应注意户间传热的影响、3.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7。2.11条的要求。进行冷负荷分析,确定系统综合最大值 4,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专业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一致,4 2,2,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负荷计算内容完整.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的要求,2,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应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5,2节的要求,3。计算空调系统热负荷时,冷风渗透热负荷与新风热负荷不应同时计入、4.空调热负荷计算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 并扣除室内设备等形成的稳定散热量,5 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应按所服务空调区热负荷的累计值确定,空调风管局部布置在室外环境的情况下。可不计入各项附加热负荷,4,2 3.检测与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计量系统设计应明确计量设备选型及安装位置、2 锅炉房 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各种管道上按要求设置温度计,压力表的仪表选型及安装位置,3,用户必须分户设置计量装置,设计应明确用户末端的计量 温控及调节装置的设备选型和安装位置.4 控制系统设计应有控制系统原理图.5。用于结算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或者能量计 计量设备选型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5,10,3条的要求.4,2。4.供热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中供热系统应严格控制直接电热锅炉和电热水器的应用,2,设备表技术参数栏应明确制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空调器,机组,的能效比和性能系数,4.2.5、制冷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动压缩式制冷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2。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应采用卸载灵活。可靠,性能系数 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较高的机型,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5,4条的要求 3。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0第4,5。5条的要求、4 蒸汽 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 应选用能量调节装置灵敏。可靠的机型 且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0第4、5。6条的要求、5,房间空调器应满足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能效要求,6。空气源热泵机组的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8、3,1条的要求。设计说明应明确温度修正系数与融霜修正系数的选用情况及理由、7,多联机空调系统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第7,3 12条的要求。4 2、6。水系统输送能效比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根据空调冷.热水水力计算书,确定冷水循环泵和热水循环泵是否有必要分别设置.2。设计应根据相关参数.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 22条正确计算空调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冷热比.3.集中热水采暖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EHR、应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2、7条正确计算 4。2。7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与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第11.1节的要求,2.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厚度可以经设计计算确定 也可以直接选用.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2012附录K的值.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按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43。003,2010第4 3、26条确定。a.采用计算值时,应列出计算过程和结果.b.采用GB。50736.2012附录K和DBJ 43,003、2010附录C的值时,应注意所选用绝热材料的性能参数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