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作指引.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指引。二,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地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竣工验收、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指引.三。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一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该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二 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监理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三.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检查 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 提交给建设单位。四,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大型,重点及工艺复杂工程15个工作日,内抽查工程实物和资料,对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及违反有关强制性标准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发出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通知书。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五.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 制定验收方案 形成工程竣工验收计划。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送交质量监督机构.六.验收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经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1.工程概况 2,验收依据。3 验收的时间.地点.4,验收分组情况及名单 各组职责及分工.5 验收主持人和参建单位主汇报人、6 验收的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的验收组应包括以下人员。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1,各单位与工程施工许可文件相符的项目负责人,2、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3 装饰装修 建筑幕墙,钢结构,地基基础等主要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四 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一、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五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六。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记录册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八,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九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十。对于住宅工程 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 应在竣工验收前对上述事项逐一进行检查核实 经检查、确认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方可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工作.五.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按验收方案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核对参加竣工验收的人员资格、二,建设 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并签署审查意见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并签署查验意见、五,对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 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六,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形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八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的规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九、依法未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有关文件、表格中要求监理单位核查填写的内容 由建设单位负责核查填写。十.本指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用表应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 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 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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