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信号灯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7.2.检验分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产品进行安全认证时。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行业主管部门,国家或行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按表8规定的试验项目和方法进行型式检验.如果有一个项目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7。3.出厂检验,每组信号灯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依据表8规定的项目进行.生产企业可在表规定的项目基础上自行增加检验项目、但不得减少检验项目。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产品,若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按情况进行返工或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再次进行检验.7 4 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是验证批量产品符合性的抽样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按GB,T.10111的有关规定进行,信号灯正常生产后,每两年应进行一次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应包括表8规定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其中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质量一致性检验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检验.当生产企业能力不具备时 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 质量一致性检验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验,必要时进行全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