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信号灯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7,2.检验分类.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产品进行安全认证时,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或行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 按表8规定的试验项目和方法进行型式检验,如果有一个项目不符合第5章的要求.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7.3。出厂检验、每组信号灯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依据表8规定的项目进行.生产企业可在表规定的项目基础上自行增加检验项目。但不得减少检验项目。若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产品.若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按情况进行返工或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再次进行检验、7。4.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是验证批量产品符合性的抽样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按GB、T 10111的有关规定进行 信号灯正常生产后.每两年应进行一次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应包括表8规定的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其中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质量一致性检验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检验,当生产企业能力不具备时.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质量一致性检验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验,必要时进行全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