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系统开通4。2,1.系统开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统的所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状态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的要求,4,2。2,开启各设备的电源开关时 应先开启总电源开关,然后按系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4,2,3 系统开通时,应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工作状态.4.2。4.主扩声扬声器系统和辅助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然后再对辅助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2,馈给扩声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按通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检查、每只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3、当某个扬声器系统出现无声 声音过小.声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异常时.应加以排除 4 使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中的检查与调整信号时 应对主扩声声道及各声道的极性和声音平衡进行检查与校准,5.应对各扬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整 4、2。5,可升降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扬声器系统的升降操作、并应有人监护、2,先对各单只扬声器系统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将扬声器系统降至地面.不得悬空调整,并应在扬声器系统无信号输入状态下进行,3,馈给标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各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在提升过程中 应先将扬声器系统提升距地面约100mm.悬停不小于300min、观察受力点的状态,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升 5。开通完毕后,应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将其牢固锁定.4.2.6,各分区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本规范第4.2,4条的方法进行检验 各分区扬声器系统声音应正常,2、有音量控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量控制应正常、3,播放节目源标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号和广播时.各广播分区声音应正常.4,紧急广播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常.4,2、7 传声器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扩声系统的传声器拾音.对所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声音应正常,2。当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 声音过小或有交流声和振荡趋势等异常时 应立即加以排除,3。无线传声器系统开通时。应在无线传声器正常使用的区域使用无线传声器拾音 通过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2,8,会议系统开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5的有关规定 4,2。9、在系统开通过程中。各设备的功能操作应正常,4。2,10,系统开通完毕后,各设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到初始位置或衰减量最大位置。并应按信号传输相反的顺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 4。2。11,系统开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开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