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系统开通4、2 1 系统开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统的所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状态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的要求.4.2、2.开启各设备的电源开关时 应先开启总电源开关.然后按系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4.2.3。系统开通时,应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工作状态 4。2.4、主扩声扬声器系统和辅助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然后再对辅助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2.馈给扩声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按通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检查.每只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3、当某个扬声器系统出现无声,声音过小 声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异常时 应加以排除、4。使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中的检查与调整信号时,应对主扩声声道及各声道的极性和声音平衡进行检查与校准,5,应对各扬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整.4.2 5,可升降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扬声器系统的升降操作。并应有人监护.2、先对各单只扬声器系统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将扬声器系统降至地面 不得悬空调整 并应在扬声器系统无信号输入状态下进行 3 馈给标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 各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在提升过程中,应先将扬声器系统提升距地面约100mm。悬停不小于300min、观察受力点的状态,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升 5.开通完毕后 应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将其牢固锁定 4 2,6 各分区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本规范第4。2。4条的方法进行检验,各分区扬声器系统声音应正常,2,有音量控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量控制应正常、3、播放节目源标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号和广播时、各广播分区声音应正常 4,紧急广播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常,4。2 7,传声器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扩声系统的传声器拾音、对所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声音应正常,2、当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声音过小或有交流声和振荡趋势等异常时。应立即加以排除,3,无线传声器系统开通时 应在无线传声器正常使用的区域使用无线传声器拾音.通过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常 4 2,8、会议系统开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5的有关规定、4、2、9.在系统开通过程中,各设备的功能操作应正常。4.2、10。系统开通完毕后 各设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到初始位置或衰减量最大位置.并应按信号传输相反的顺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 4,2。11,系统开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开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