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系统开通4。2、1,系统开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统的所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状态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 1节的要求。4,2,2、开启各设备的电源开关时 应先开启总电源开关,然后按系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4.2 3。系统开通时.应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工作状态,4,2.4,主扩声扬声器系统和辅助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 然后再对辅助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2。馈给扩声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按通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检查、每只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3,当某个扬声器系统出现无声,声音过小 声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异常时 应加以排除,4、使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中的检查与调整信号时.应对主扩声声道及各声道的极性和声音平衡进行检查与校准.5。应对各扬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整,4,2,5,可升降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扬声器系统的升降操作。并应有人监护,2 先对各单只扬声器系统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将扬声器系统降至地面 不得悬空调整、并应在扬声器系统无信号输入状态下进行,3.馈给标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各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在提升过程中,应先将扬声器系统提升距地面约100mm。悬停不小于300min 观察受力点的状态.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升,5,开通完毕后.应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将其牢固锁定,4、2、6 各分区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本规范第4、2,4条的方法进行检验、各分区扬声器系统声音应正常,2.有音量控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量控制应正常,3,播放节目源标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号和广播时 各广播分区声音应正常。4,紧急广播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常.4,2,7、传声器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扩声系统的传声器拾音。对所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声音应正常。2,当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声音过小或有交流声和振荡趋势等异常时.应立即加以排除。3、无线传声器系统开通时.应在无线传声器正常使用的区域使用无线传声器拾音,通过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常 4,2,8,会议系统开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5的有关规定 4.2,9、在系统开通过程中,各设备的功能操作应正常、4,2.10、系统开通完毕后,各设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到初始位置或衰减量最大位置。并应按信号传输相反的顺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4 2、11 系统开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开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