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系统开通4 2.1,系统开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统的所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状态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 1节的要求.4。2。2、开启各设备的电源开关时.应先开启总电源开关,然后按系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4 2,3,系统开通时。应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工作状态,4。2 4.主扩声扬声器系统和辅助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然后再对辅助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2。馈给扩声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按通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检查、每只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3、当某个扬声器系统出现无声。声音过小。声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异常时.应加以排除 4.使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中的检查与调整信号时、应对主扩声声道及各声道的极性和声音平衡进行检查与校准,5 应对各扬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整,4。2 5 可升降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扬声器系统的升降操作。并应有人监护。2 先对各单只扬声器系统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将扬声器系统降至地面,不得悬空调整。并应在扬声器系统无信号输入状态下进行,3,馈给标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各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 4。在提升过程中。应先将扬声器系统提升距地面约100mm 悬停不小于300min 观察受力点的状态、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升,5、开通完毕后 应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将其牢固锁定 4.2.6,各分区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本规范第4。2.4条的方法进行检验 各分区扬声器系统声音应正常,2,有音量控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量控制应正常,3 播放节目源标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号和广播时、各广播分区声音应正常,4,紧急广播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常,4,2。7 传声器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扩声系统的传声器拾音.对所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声音应正常,2.当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声音过小或有交流声和振荡趋势等异常时。应立即加以排除 3。无线传声器系统开通时,应在无线传声器正常使用的区域使用无线传声器拾音 通过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2,8。会议系统开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扩声 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5的有关规定,4,2。9、在系统开通过程中 各设备的功能操作应正常。4,2.10 系统开通完毕后、各设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到初始位置或衰减量最大位置.并应按信号传输相反的顺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4 2、11,系统开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开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