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Combustible.gas,detectors,Part,1,Point type combustible、gas,detectors,for.industrial、and、commercial、useGB、15322.1,2019发布日期、2019,10.14实施日期,2020。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 15322。可燃气体探测器 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本部分为GB。15322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5322 1,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和GB。15322,4、200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4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本部分与GB,15322,1.2003和GB。15322,4、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GB。15322、1 2003和GB、15322 4.2003的内容合并为一个部分 按照测量范围将探测器分为三种。测量范围在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测量范围在3.LEL以下的探测器和测量范围在100、LEL以上的探测器 按照工作方式将探测器分为两种,系统式探测器和独立式探测器,按照采样方式将探测器分为三种、自由扩散式探测器,吸气式探测器和光纤传感式探测器、见第3章.GB,15322,1.2003和GB 15322.4,2003的第4章。修改了在各项试验条件下对探测器报警动作值的要求。见第4章.GB。15322。1,2003和GB.15322。4,2003的第5章,针对吸气式探测器增加了采样气流变化试验,见4.3 8,针对系统式探测器增加了线路传输性能试验和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见4。3。9.4.3.10、电磁兼容试验项目中增加了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见4、3,14,增加了抗中毒性能试验,见4、3、18,增加了低浓度运行试验 见4。3,20.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英吉森安全消防系统.上海 有限公司,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阜阳华信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惟泰安全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上海达江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 刘激扬 康卫东,屈励,李小白,郭春雷。林强,郭锐.李瑞,陈广、赵宇,张颖琮.费春祥,蒋妙飞,邓丽红 赵英然。姜波。孟宇.朱刚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22,1994,GB 15322.1。2003。GB,15322,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