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湘建规。2001。147号,一、要充分认识校外大学生公寓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以社会化方式建设校外大学生公寓区。是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使高校集中人力。财力用于教学科研 推进高校的建设和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又是高校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有效结合点。配套设施齐全 功能完善的城市社区是方便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学习.工作 生活,确保高校规模扩展的保障.规模大 水平高,历史悠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校又是促进城市发展极其宝贵的有利条件,是城市规划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以社会化方式建设校外大学生公寓的行为,加强对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设计的管理 提高我省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建设水平,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品位的要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湖南省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的要求。高水平建设好校外大学生公寓区、二.要加强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设计管理.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校外大学生公寓区的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并由其组织教育 计划等有关职能部门,公寓区所服务的高校和专家审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设计工作.未经审批规划设计方案的校外大学生公寓区不得随意征用土地和开发建设,三。校外大学生公寓区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超过5000学生规模的校外大学生公寓区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超过10000学生规模的校外大学生公寓区的规划设计,必须通过3个以上规划设计单位投标产生中标方案。四,湖南省校外大学生公寓区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 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 省教育厅、联系地址,省建设厅规划处 电话、2212854 省教育厅财建处,电话 4715487,二OO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