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类建设工程环境规划设计要求和深度,一、住区环境1,基本原则,1,方便居民生活、便于邻里交往.利于物业管理,2.住区各住户均应享受到较好的绿化环境,3 合理组织交通流线 注重人车分离.行人优先.4,各种市政基础设施管线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5、发展垂直绿化,2、绿化用地指标、新建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旧区中用地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率不低于25.2万平方米以下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3,具体要求,1,出入口.必须作为城市道路景观的构成要素.在造型等方面与所在道路街景的景观视廊协调,统一、整体风格应体现居家环境的亲切.自然和归属感,小品和绿化环境具有典型的地域文化特征和标识性、主入口内外应设置与住区规模相当的人流与车流滞留和集散空间.可与社区管理用房和配套公建的环境统一设计形成住区的喧闹区域.绿化环境设计应注重绿化覆盖率 结合组团和住区中心绿地环境设计形成对景景观轴线,可结合地势和功能要求采用空间分层处理方式,2,内庭环境,内庭环境是指居住建筑底层住宅室外的四旁环境。应以绿化手段为主。结合单元入口,建筑墙基.角隅、山墙的环境设计.要求在建筑立面,特别是南立面,不小于2,5,3,0米的范围内有与土地直接接壤的种植地、池、台,种植0,8、1.2米高的灌木、地被植物和攀缘,藤蔓植物,选择植物种类必须强调尺度感。地方性 多样化。易识别的特点、可配设棚架.置石,地台,围栅等园林小品,兼具坐憩功能 3,外庭环境、根据居住建筑布局的两种基本形式即街坊式和组团式、外庭环境包括宅间环境和组团空间环境.面积为400、4000平方米.其中园路及硬质地面铺装占30,40。绿地占60,70、绿化覆盖率70,服务半径20 100米。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带状空间的宽度应不小于8米。组团式空间应满足下面规定、院落式组团绿地设置规定、注、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s1 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应设置儿童及老人活动场地,庭院式交往空间及小品和必要设施,可做为住区出入口的对景、可以有微地形变化,4、住区中心绿地与公共活动空间,应与出入口环境统筹设计形成住区整体环境景观轴线或中心 兼具住区动,静功能分区的过渡分隔作用 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其中园路及硬质地面铺装占20,绿地75,园林建筑和小品不超过3 绿化覆盖率80,服务半径200米左右,应划分明确的功能和景域分区.设置文体设施。各年龄组游憩.活动场所、小聚广场、服务及公益设施。环境小品等.可以有小地形变化。5,住区道路环境。小区道路环境应视道路级别和所处的界面关系决定其环境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功能要求结合绿化环境设计。与道路随形就势配设公益服务设施和交通识别设施 地面铺装应根据使用功能要求相应变化,安全,自然.协调,对用地面积超过5公顷的住区。宜沿围墙里侧设置2 4米宽的环形游步路 种植高大乔木、攀缘和花径植物、供居民散步.跑步.遛冰.骑车等、大型住区可结合人车分离的功能性要求设至5,8米.6,配建设施。新建住区和旧区改造中可以形成住宅组团的住区应根据住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配建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具体指标如下.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M2 千户.注 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垃圾站,锅炉房应有方便运输的交通通道.用地周围应设置不小于2米宽的分隔。遮护绿带,避免与居住和主要活动空间发生矛盾,住区的公厕可设置在社区和公建用房底层.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蓄水池 变,配电箱 换热站等附建应结合高层建筑的地下部分或绿化用地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