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广州市建筑物立面.天面及玻璃幕墙设计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建技,2000、403号.各设计单位,为贯彻落实 三年一中变,的要求,提高城市建筑设计质量 结合省市的有关规定.现对建筑物立面,天面及玻璃幕墙的有关设计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 建筑物立面,天面设计时,应对下列问题予以重视 1,建筑物立面,天面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城市规划的要求。2、新建建筑物的屋顶设计应采用造型新颖、有利美化,绿化,并能遮蔽空调冷却塔等屋面设备的形式,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房屋更应结合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周边环境.做好平屋顶绿化或坡屋顶的设计工作.3、建筑物临街立面不宜装设空调器。建筑立面设计应统一考虑装设空调器的位置,做到美观。整齐,宜利用阳台装设分体式空调器的主机,并采用统一的遮蔽和美化措施.空调器冷凝水应有组织地收集排放 4 建筑物的给排水管 电力线、弱电线。煤气管道等应按其安装的技术要求.分类整理,统一定位布设.宜尽量设在建筑物内的管井中,当必须设在室外时.应集中在次要立面或较隐蔽的立面凹口部位内布设.5,对在建建筑物。设计上未考虑上述要求的 应由原设计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对包含屋顶美化、防盗网 空调器和室外管道等内容的建筑立面和天面进行补充设计、二,大面积玻璃幕墙易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并不利于建筑节能。在建筑立面设计时应慎重采用,1.在城市道路交叉口不宜设置玻璃幕墙,城市主干道,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20米以下和其余路段10米以下部位.如设置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2的低反射玻璃.2、毗邻住宅、学校 幼儿园 医院,保密单位等建筑物不宜设置玻璃幕墙,居住区内也应限制设置玻璃幕墙。如要设置,必须考虑对邻近建筑使用功能的影响,3。城市中划定的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应慎用玻璃幕墙。三,建筑物的屋顶美化,防盗网 空调器,室外管道设置以及大面积玻璃幕墙应纳入城市建设和规划的统一管理。城市规划部门在提出设计要点和审批设计方案中提出相关要求.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包括上述内容,对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的。设计单位应提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