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通知冀建规.2013。8号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城管委。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办字。2013 48号.有关精神,强化规划监督 按照工作安排 决定首次在全省利用遥感技术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在住建部对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6市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基础上.省住建厅对承德。廊坊 沧州.衡水 邢台5市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实现全省设区市动态监测全覆盖、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县级市推广 从今年起.全省建立起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年度报告制度和统计分析半年报告制度、二.工作重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测的重点是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特别是.三区、五线,的落实情况。规划中确定的用地性质和用途的变更.包括可能影响城市重大布局。重大功能组织的用地性质和用途的变更 对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各类建设活动.特别是对那些损毁、拆毁历史文化建筑的行为进行重点监测.对城乡结合部的重大建设活动进行一般性监测,三,工作方式及阶段,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是利用遥感影像数据与城市规划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工作阶段主要分为基础资料收集、数据信息分析 变化图斑核查.监测报告编制和违规事件处理五个阶段。一、基础资料收集.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 含文本,图册、批准文件,正在报批或正在修编已有规划成果的、地形图,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以及城乡规划实施半年统计情况,二、数据信息分析,通过对比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提取变化图斑。与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比对。并对有关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分析等、三.变化图斑核查。交由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对变化图斑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符合规划情况,用地性质变更情况 用地面积、相关规划实施管理情况、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为有必要或设区市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采取书面征询,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核查工作,四,监测报告编制,根据分析及核查结果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年度报告、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提出处理意见 五、违规事件处理 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利用监测报告成果、依法查处图斑涉及的违法问题 并将查处情况报省住建厅.四,组织分工.省住建厅负责全省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工作,厅城乡规划处负责城乡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厅编研中心负责动态监测的具体工作、牵头编制动态监测报告、厅监察办督促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核实变化图斑,查处违规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完善等其他相关工作.做好与现有,数字规划.系统的有效衔接,规划主管部门要提供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 含文本 图册 批准文件、正在报批或正在修编的规划成果。地形图.1。10000、以及城乡规划实施半年统计情况.详见附件1,2。3。其中 图册,地形图的文件格式为AUTOCAD格式 其他文件为WORD格式。请你们及时向市级主要领导汇报此项工作,以取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 确定一名单位领导同志及一名工作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变化图斑的核查和违规事件的处理工作、城乡规划实施半年统计情况,负责领导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于今年7月底前报省住建厅,今后。上半年的城乡规划实施统计情况于7月底前上报,下半年的城乡规划实施统计情况于次年的1月底前上报 联系人和电话,陈,阳,0311、87805248、15833989666,任少飞。0311,87805335,13931984375 刘,菊,0311.87805200,13373010011。邢光明、0311 87904607。1393313612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