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七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开发区贯彻实施.依法制定开发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二、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投资者在开发区的投资项目、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有关涉外事务、四、依法管理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征用,开发和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五 管理开发区的财政事务,六,管理开发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 统计,审计,物价、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七,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八 指导,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九。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八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负责开发区的各项行政管理,为投资者提供良好服务。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对其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设立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接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依法行使本部门的职权.第十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可以在开发区内的出口加工区设立机构或者派驻监管人员.办理业务 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