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七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开发区贯彻实施,依法制定开发区的各项行政管理规定,二,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投资者在开发区的投资项目 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法办理开发区的有关涉外事务、四。依法管理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征用,开发和使用。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五,管理开发区的财政事务,六、管理开发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统计,审计。物价,建设、环境保护.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七。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八。指导。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九、市人民政府依法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设立必要的职能机构。负责开发区的各项行政管理 为投资者提供良好服务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配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对其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设立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接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依法行使本部门的职权.第十条 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可以在开发区内的出口加工区设立机构或者派驻监管人员,办理业务,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