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工程优惠政策的通知辽住建,2011、327号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价局,各供电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十分关心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社会诸多层面、包括三大类、十小项。一是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二是各类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垦区危旧房和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 三是农村危旧房改造.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统筹规划。做好供电保障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工作 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供电公司要保持沟通.以便供电公司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用电需求和建设周期 尽早开展供电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要为供电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建设环境、在办理路径手续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办理速度 及时协调解决供电工程征占地.拆迁补偿中出现的问题.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工程跟踪.协调和月通报机制.供电公司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照科学管理,适度超前,满足供电可靠性要求的原则.加快电网规划滚动调整 提前启动大面积保障性安居工程区域的电网建设项目、并对在建和运行的变电站预留充裕的容量 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电需求,二.落实项目.尽早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报装手续,办公室要尽快落实具体项目和地块.将项目清单报送省住建厅审批。省住建厅统一下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具体项目计划,为给供电公司留足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的工作周期。各承建单位要在项目启动时就到各市供电公司营业窗口办理报装手续。以便供电公司及早介入,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进度时间要求,做好供电配套工作,三、惠民让利,执行供电工程优惠政策,各供电公司对保障性民用安居工程执行如下收费标准、在收费区域内,新建民用住宅建设费优惠10.在供电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供电工程费的,在此基础上再优惠10。其它按照辽价发。2009。3号文件执行,在收费区域外,供电工程实行据实结算。四 加快速度。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任务。保障性安居工程时间紧.任务重 为确保供电配套工程满足省政府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各供电公司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实行客户经理制和绿色通道制、强化服务意识,加快报装。设计,招标.施工 验收.送电等各环节的运行速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的服务质量和供电时间.各供电公司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工程的质量监管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电工程建成优质工程.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电力的需求。五。强化监督,严肃工作纪律 各有关部门要掌握好政策,做好甄别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加强资金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同时 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监察审计工作。及时纠正工程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二 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