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宁波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 DB3302/T 1051-2019
  • 嘉兴市气象灾害快速评估技术规范 DB3304/T 030-2018
  • 温州市机关事务 生活配套服务运营管理规范 DB3303/T 022-2020
  • 丽水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要求 DB3311/T 128-2020
  • 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 DB3302/T 1014-2018
  • 宁波市市民生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第5部分:评价 DB3302/T 1052.5-2018
  • 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 DB3304/T 035-2018
  • 衢州市“一窗受理”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DB3308/T 048-2018
  • 宁波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元 DB3302/T 1088-2018
  • 绍兴市“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 DB3306/T 012-2018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2012年10月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11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落实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预防、减少建设工程火灾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改建 含室内外装修 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 在消防设计 施工和审核.验收,备案等过程中的消防管理。适用本规定,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 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市公安机关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 并由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发展和改革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建设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本规定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第二章,消防设计和施工第五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设计。施工应当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 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建设.设计,施工 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第七条 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保温工程和保温材料特点编制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进度和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建筑保温工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三.建筑保温工程和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顺序.避免与有明火的工序交叉作业。第八条、依照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回车场,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的 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当包括相应设施的消防设计、施工期间.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疏散设施不得拆除、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 应当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 并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十条。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 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 检测、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 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 评估,检验,检测等意见负责、第十一条.自动消防设施不得无故停止使用,确需停止使用的。建筑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鼓励、引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第十二条,鼓励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按户配置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鼓励其他建筑的建设单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家庭消防应急救援箱。应急救援装备的配置,使用等具体规范由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的下列消防设计内容进行审核 一.建设工程类别和建筑耐火等级.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设计,主要审核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 登高场地,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其他特殊场所的设置楼层、部位、室内燃料系统安装 动力站房设置等内容,三。建筑构造设计,主要审核防火分区 墙体构造,防火分隔,建筑防爆等内容、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设计、主要审核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电梯,避难层.间 设置等内容,五。消防给水设计.主要审核消防水源和消防用水量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等内容、六。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主要审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设置等内容。七.消防电气设计 主要审核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和电器设备防火,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等内容.八,其他依法需要审核的内容、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 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所依据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明确的,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综合保护工程等建设工程难以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三 其他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参加咨询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应当不少于七人.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改进方案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的参考依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专家消防技术改进方案提出的消防技术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中予以吸收.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或者报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应当包含建筑消防给水管网供水能力检测报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还应当提供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一.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操作人员。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检测、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选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低于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二 未按要求制定或者实施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建筑保温工程防火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三.施工期间拆除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的,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 不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的。二。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通过审核。验收的、三,对应当依法审核.验收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 故意拖延,不予审核、验收的,四 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五、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六 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七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行为,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建筑工程防火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