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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11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经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一。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设定权的规定作出修改。1.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法律规定可以强制执行的外、执法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停或者拆除.修改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关停或者拆除,3、将。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 对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采取查封 扣押措施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 列出清单 并及时调查处理.第三款中的,暂扣 封存、修改为 查封。扣押、二,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作出修改,4。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十七条修改为 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依法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查封 扣押 返还财物.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已被拍卖或者变卖的,应当返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全部价款 因违反规定变卖或者未及时变卖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或者补偿,执法部门逾期未作决定的。被查封,扣押的物品视为自动解除查封.扣押.执法部门应当立即退还扣押财物,三。对下列法规中违反代履行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5 将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其中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拒不改正的 对设置或者管理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 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的罚款 6,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逾期未改正的 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7,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城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书面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四,对下列法规中违反行政强制法其他规定的内容作出修改、8,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八条中的。行政强制权,修改为.行政强制措施权,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9,将,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中的、销毁,修改为 没收,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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