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的通知 杭政办发,2000,13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已经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一、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职责,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规委,是杭州市城市规划的决策机构、其基本职责是、审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草案、审议城市规划未确定和待确定的重大项目的选址,审批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详规或法定图则并监督实施、审批专项规划 并承担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对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发挥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作用.二,市城规委会议.1。市城规委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研究议定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事项、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2.市城规委会议由市城规委主任按照工作计划或根据办公室建议确定召开,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3。市城规委会议议定事项。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后发至各委员,送有关部门并报市政府,三,市城规委办公室职责、市城规委办公室是市城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办理市城规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处理市城规委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根据市城规委主任或副主任意见 具体负责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2,受市城规委主任委托。负责联系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根据该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处理有关事项。3、根据市城规委的基本职责,对需提交市城规委决定的事项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和会务工作,4 根据市城规委会议的决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杭州城市规划长远性 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和市城规委的决策提供参考建议.5、承担市城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