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建 构.筑物夜景亮化工程设计指导原则。建、构。筑物夜景亮化设计是在建 构 筑物的基础上 通过照明亮度变化.颜色变化来展示建。构,筑物的特点 其设计一般应考虑以下原则和要求,一.应在充分理解建筑师设计意图的基础上,根据建.构 筑物的特征,功能.风格.饰面材料,基地环境及用户要求等综合确定建.构,筑物夜景亮化设计方案,二,应结合建筑内透光,运用点。线.面光源,通过反射与透射相结合营造建筑物相邻面间的亮度变化.颜色差异来体现建筑物立面,轮廓 突出建筑物的体形特点.使用功能及立体感、把握建筑形象的内涵,从而反映建筑不同的材料性质,结构特征、时代风貌及地方特色.三、在保证建筑物整体亮化效果,主题轮廓清晰的同时 应层次分明,突出重点.尽可能清晰地展示建筑物的重点部位和装饰细部的特征,四 应处理好与基地及周边环境的关系,既考虑与基地景观亮化的统一协调,又有所变化,基地环境与亮化建筑应保持一定的亮度对比,并防止光的干扰和眩光,五,应根据不同的建筑性质科学合理地选择色光、办公楼等公共建筑,要求庄严大方,高雅雄伟、商业,娱乐性建筑及广场要求灯光变幻多彩。气氛热烈 住宅。公寓建筑则要求宁静、温馨.并防止和避免光污染。六.灯具安装应尽量选择在隐蔽位置 避开行人视线,必须外露时,其支架或立柱的外形。高低和色彩应与亮化建筑相协调、灯具,线路的安装不能影响建筑的日常景观。七、夜景亮化工程的亮度水平,照明光源,灯具和电器控制设备与系统要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调试和维护、八,选择合理的照明标准。使用安全可靠,环保节能,便于维护和管理的光源灯具及控制系统 将能耗和工程造价减少到最低限度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二,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