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三县规划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龙头作用,全力推进工业立市 县域突破,全面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合规党、2005.55号 改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经2006年3月18日局务会研究通过 现予印发 合肥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四月七日一 总体要求在我局审批或许可各阶段中、凡遇需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意见的 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并联审批会,并联审批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缺席默认制。超时默认制、二、项目范围。1.非经营性项目 选址。设计条件,方案。用地 建设工程,拆迁,验收等阶段均可采用.2、经营性项目,设计条件。方案,用地,建设工程,拆迁,验收等阶段均可采用,三,阶段涉及的相关部门 1 选址、一般为消防,环保、国土.排水办,污水办.园林,地震。水务等。2。设计条件。一般为消防。环保.卫生等.3 方案.一般为消防,环保,人防.卫生等。4 建设工程、一般为消防。环保。人防.卫生。地震.国家安全等,工业园区可能涉及国土部门、5,验收.一般为消防 环保 人防 园林等或对前期审核有意见的部门.以上所涉及的相关部门仅供参考.可以增加或减少。四、申请流程,1、窗口人员初审后,如需提请并联审批 必须先取得局领导或业务会的认可后 方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项目经办人填写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办理抄告单。具体内容见附页.并按照涉及部门准备相应的材料、经窗口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中心有关部门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五.会议程序 1、会议由牵头单位窗口负责人和中心管理层人员共同主持、介绍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审批的阶段、出席会议的部门.2 建设单位人员通报整个项目情况,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情况 重点汇报与会相关部门有疑问的问题 并进行提前解释,3。项目经办人员通报整个规划情况和我局的初步意见或建议.4,各相关部门进行提问或发言。5、由局值班领导或委托人总结,其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的综合意见和与会各部门的书面意见反馈时间等,六。各项要求、1,时限要求 并联审批会议原则要求会后次日提供书面意见、并有明确审查意见 如原则同意或不同意 我局根据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来确定 1、如各部门均是原则同意,即可在中心即办.其他手续后补 2 部门有不同意见的,我局也要出具答复函,2、跟踪要求,项目经办人为该项目的全程责任人。既要办好项目、又要在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时发挥协调、跟踪等作用、3、服务要求、项目经办人接到会议通知后 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并督促其准时参加.项目经办人必须熟悉项目的有关情况,并提前到会.4、档案要求,窗口要做好每次会议以后各相关部门书面意见的收集 整理和保存等工作 定期进行分类统计并完善后续手续.七,有关原则。1、特事特办 并联审批事关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 并联审批的项目属特事特办 原则上应由部门负责人亲自参加或委托授权,对于并联审批的项目程序可以简化 签批可以后置 正常流程可根据具体情况突破甚至省略、2.全力支持.并联审批在建设领域可借鉴的模式不多 目前还在试运行阶段 全局上下应全力支持,相互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责任追究,如果某项目应该进行并联审批,而经办人未提出并联审批申请的,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意见均由经办人负责征求.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如经办人私自要求建设单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一经查实,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