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拆除、待建。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一、工地围挡。1,拆迁工地实施拆除作业时 施工现场应当封闭,周边必须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内严重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得低于2.5m。使用的材料应当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色彩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2,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 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3,拆除完毕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的储备用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确保工地内管理有序.二,工地交通 拆迁期限内。拆迁人要确保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 房屋承租人基本交通出行条件,三。工地运输,拆除工地垃圾清运时应落实 四有两不 要求。即做到施工工地有围挡 工地出入口有硬化地面 有冲洗设施 有保洁人员。车辆装载后挡板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四、工地搭临,拆除工地内不得搭建临时生活设施。待建工地未经批准不得搭建临时设施,待拆工程内严禁住人.五,旧料堆放,拆除旧料应集中分类有序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旧料。六,工地对外形象。1 拆迁。除,现场的周围应当按照拆迁.除,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和明显的警示标志、2,拆除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的建筑物时必须设置密目网,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隔离棚。实行封闭拆除.定期对围挡周边进行保洁.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3,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高压洒水设施,危旧房除外。拆除房屋产生较大粉尘的必须做到边拆边洒水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拆除施工作业.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并在拆除施工完毕3日内清运完毕、未清运的,应及时覆盖。固化,洒水,不得裸露 5,拆除工程完工后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 建设单位应采取覆盖 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七.地下管线保护和资源保护 见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