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拆除 待建 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一,工地围挡.1、拆迁工地实施拆除作业时,施工现场应当封闭 周边必须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内严重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得低于2、5m,使用的材料应当保证围挡坚固,美观和整洁,色彩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2。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 或者因安全需要围挡确需低于规定高度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3。拆除完毕的待建工地应及时移交建设方。暂不移交的储备用地应设置砖砌围墙、并确保工地内管理有序。二.工地交通 拆迁期限内,拆迁人要确保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基本交通出行条件,三 工地运输.拆除工地垃圾清运时应落实.四有两不,要求、即做到施工工地有围挡,工地出入口有硬化地面.有冲洗设施 有保洁人员 车辆装载后挡板不超高,车轮车身不带泥上路、四。工地搭临。拆除工地内不得搭建临时生活设施,待建工地未经批准不得搭建临时设施、待拆工程内严禁住人.五 旧料堆放.拆除旧料应集中分类有序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旧料,六、工地对外形象。1、拆迁,除、现场的周围应当按照拆迁、除.的要求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和明显的警示标志。2,拆除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的建筑物时必须设置密目网.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隔离棚,实行封闭拆除、定期对围挡周边进行保洁、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3,房屋拆除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高压洒水设施,危旧房除外,拆除房屋产生较大粉尘的必须做到边拆边洒水、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拆除施工作业、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并在拆除施工完毕3日内清运完毕。未清运的,应及时覆盖,固化、洒水 不得裸露。5 拆除工程完工后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七,地下管线保护和资源保护.见、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