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暂行,上 海.市 消,防。局,文、件.沪消,2006、439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现将 上海市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此通知 二 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为了解决当前本市大型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消防设计和行政许可水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遵循保障消防安全,兼顾经济实用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下商业建筑20000m2的防火分隔,一.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的叠加计算 1。地下商店建筑面积包括营业面积.储存面积及其他配套服务面积等 2,地下商店当有上下层相连通的敞开楼梯.间,自动扶梯,中庭等开口部位以及封闭楼梯间时、其总建筑面积应叠加计算,二。地下商店防火分隔措施、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 当确需连通时,可采用符合第、三 四.五.项规定的下沉式广场、地下商业街、防火隔间等辅助分隔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三 下沉式广场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一所示,1、下沉式广场短边不小于13m 面积不小于169m2.2,下沉式广场应设置直通室外地坪的疏散楼梯、包括自动扶梯 3,地下商店通往下沉式广场的疏散出口应与商店内宽度不小于3m的通道连接,4,下沉式广场如设置风雨棚、如图二,图三所示.则风雨棚不得封闭 四周敞开面积应大于下沉式广场投影面积的25,经计算面积大于40m2的,仍可采用40m2.且风雨棚四周架空高度、高出屋面,不得小于1m.当四周采用防雨百页时 四周架空高度不应小于1 6m.并应根据百页的有效面积计算通风排烟面积 一般按洞口面积的0 6折算。四,地下商业街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四所示 1 地下商业街两端应设置下沉式广场或疏散宽度不小于3m的安全出口。其中下沉式广场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且地下商业街通道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长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地下商业街通道的最小宽度、最大长度、小商铺的最大允许面积。小商铺出口至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疏散距离,2、地下商业街两侧可设置进深不大于15m的小商铺。小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并应砌至楼板底部,小商铺的最大允许面积,小商铺出口至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疏散距离应符合表1的要求,3,地下商业街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2000m2,地下商业街的通道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符合表1的地下商业街其通道两侧的防火分区面积可不叠加计算.地下商业街两侧的小商铺可利用疏散楼梯间横向划分防火分区,4,小商铺与其它地下商店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分隔 地下商业街每侧与其它地下商店的相通口每侧不宜超过2处,每侧相通口的总宽度不应大于20m,相通部位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分隔 5.小商铺与地下商业街相通的口部应设置喷淋加密、且地下商业街通道内应采用不燃化装修、不得作为其它任何功能使用,注.FM为防火门,下同、五,防火隔间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五所示.1,防火隔间应采用防火墙或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甲级防火门围护.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之间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 2,防火隔间短边不小于4m 面积不小于45m2,3。靠近防火隔间的两侧应分别有疏散楼梯间.其袋形距离不应大于10m 隔间内应设置正压送风系统,4 防火隔间应采用不燃化装修 不得作为其它任何功能使用,5,每层商业建筑采用防火隔间的次数不应超过2次。二。地下商店与地铁之间的防火分隔、一。地下商店和地铁的疏散体系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相互借用,二。商业建筑与地铁站厅。台、层之间应采取防火墙。防火卷帘 甲级防火门进行分隔 当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每档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宜超过8m 每侧防火墙上相邻防火卷帘之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m的防火墙、商业建筑不得利用地铁疏散通道作为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的出口 三、公共建筑防火分隔的相关要求.一、公共建筑防火分区之间应以防火墙分隔为主.防火卷帘使用的总跨度不应超过该防火分区防火分隔物总长度的1 3.或使用防火卷帘的总宽度不宜超过20m、二 当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时,防火卷帘应在2min内闭合.三 设置在主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其旁设置甲级防火门与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通道相通.并有明显标志 四,相邻2个防火分区可共用疏散楼梯间.当3个及3个以上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间时、除设备间第二安全出口外、则应分隔出疏散走道,且应满足。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2、4条关于、避难走道。的设置要求 五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商场内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可以作为辅助安全出口计算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但不计入安全出口数量 四.公共建筑内中庭的防火分隔,当公共建筑内设有中庭时 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中庭的设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上下层防火分区面积可不叠加计算。但每层仍需按规定划分防火分区,中庭回廊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一、中庭四周采用固定C类防火玻璃隔墙或防火卷帘.C类防火玻璃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如图六。图七所示。二.中庭设有回廊,且满足如下规定、如图八所示、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置防火门窗。房间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不燃烧体。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 通道等处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3.回廊设置喷淋。排烟系统 三 当面向中庭回廊的房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C类防火玻璃隔墙,且满足以下规定 如图九所示.1,中庭底部及回廊只能作为观赏或交通廊道、不应作为商业等其它功能使用,2 中庭回廊的宽度不小于3m.3,房间和中庭回廊应分别设置喷淋.排烟系统.喷淋系统的消防泵可合用 但湿式报警阀后应分开,屋顶水箱的容积不小于36m3。四.当中庭跨越水平防火分区时,面向中庭回廊的房间应设置成防火单元、即面向中庭回廊的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房间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如图十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