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2 15号,登记号.LDCR,2012、00030。有效期间、2012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进一步强化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应对我市近年不断呈现的水资源问题,提高我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保障水资源持续利用、加快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发、2012,3号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四化两型。建设大局。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关系,以水定发展,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协调好流域和区域,城市和农村,地表和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 左右岸.干支流的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 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 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到2030年用水效率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下降到1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提高,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2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0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程度全面提高。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四,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各专业规划要服从综合利用规划,建立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规范各种水事行为,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建设水工程 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 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实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五,加强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分配的用水总量。制定资水流域,涟水流域的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全市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确定县,市。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控制目标、各县.市,区,根据下达的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制定各取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严格取水户用水计划管理 加强对重要河流断面和水库水位,流量监控管理、建立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水权制度 在流域内探索开展取水权有偿取得和转让试点。积极运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六 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 严格新增取水审批.建立全市取水许可登记库,县,市,区.办理取水许可应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入库 强化取用水监控管理.建立取用水实时监控系统。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 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对产品用水定额或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用水效率指标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对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不得批准取水、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的取水地点.用水方式。用水规模,取水用途进行取用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取用水,取用水户对取用水产生的影响未按要求采取保护或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取用水户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关停取用水,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有关法律条款实行经济处罚。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七,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 按照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开征采矿水资源费.严格按湖南省水资源费地下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者停征水资源费.县。市,区.原擅自出台的减免。缓征或停征政策,必须限期清理.确保应收尽收、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 截留或者挪作他用。八 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 建立全市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 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抓紧编制并实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以及采空区和地面沉降区地下水估算和抽排方案.开展对地下矿业开采部门地下水开采区水资源保护,对采空区应监督开采部门进行地下水回灌 维护地下水合理水位,防治水土污染,水源枯竭和地面沉降,强化地下水源地保护 防治地下水污染,九,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强河流最小流量控制管理。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制订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实行水资源调度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水资源调度工作机构和协商机制、重点推进资水.涟水,孙水等流域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强化应急调度工作、区域水资源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水力发电,供水、航运等调度应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 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一经核准。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等必须服从。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各项引水、调水,取水 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深入开展节水型示范载体创建.加强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十一。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作为用水单位重点监督名录,把用水定额作为编制用水计划的重要依据,实行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建立超计划 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对火核电、钢铁 化工。食品等高耗水工业和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积极推行强制性用水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对涉及饮用水源地。重点水污染防治区和用水基数较大的项目,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后.作为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 设计.施工等手续的依据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水设施、三同时.的监督实施和竣工验收 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制度.制定监督管理办法 强化对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组织开展用水户等级评比,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用水户提高节水水平,建立定期水平衡测试制度 重点用水户每2年开展1次 其他用水户每4年开展1次,十二,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行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 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强灌区节水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节水农业示范区和水利示范园区.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取排水规范化整治.推广园区串联用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废污水,零排放,等节水技术.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和服务业节水,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施及产品 大力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强化供水企业管网维护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供水产销差率、限期达到国家要求、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十三,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 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功能区管理要求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在.十二五.期间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措施。根据规定的目标要求制定逐年削减任务,严格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 不得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制定出台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湖排污口实时监控系统,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在江河,湖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入河湖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应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的前置条件。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 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水文部门应加强当对水功能区及县市断面水质状况进行监测 并定期发布水质状况简报、十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核定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由同级人民政府适时公布和更新 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划定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加快编制和实施市,县两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市,县两级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水源地监测情况.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建设。要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十五 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 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 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研究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重要江河湖库健康评估。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编制并实施涟水。孙水 测水,资水主要一级支流等主要河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五。保障措施,十六.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水资源管理 三条红线控制.中的、四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娄底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 切实增强责任感、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年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考核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十七.建立水资源实时监控体系。加快编制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规划、开展对取用水。入河湖排污口。水功能区 行政交界控制断面,重要江河湖库水资源控制断面和地下水的水质水量监测监控设施建设,推进覆盖全市水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市。县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 及时掌握 实时监控水资源的量和质等信息 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县,市,区。用水总量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依据。十八.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城乡涉水行政事务一体化管理.对水源,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水资源各个环节实施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和统一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加快推进涟水流域管理、构建以流域为单元,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依托,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的涟水流域管理体制机制 逐步推进资水流域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县 市,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乡镇水利。务、站功能作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水功能区划机制,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机制,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水资源安全协作机制,将水功能区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水污染防治,城市建设中相关涉水行为要与水功能区划相协调、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十九,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拓宽投资渠道 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实时监测监控设施建设 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改造与载体建设 水资源保护 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给予重点支持,二十,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快出台,娄底市水资源管理办法 推进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二 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